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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9〕141 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9〕18号)精神,现将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

对纳入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见附件)的高级(三级)以上资格,补贴标准在省级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执行。对我市供给基本平衡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按省级规定标准执行。对我市供过于求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省级规定标准基础上下浮10%执行。

二、专项技能帮扶培训

(一)专项技能帮扶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下同),对本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采取送技下乡、送教进村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重点以粤菜师傅类、家政服务类工种为培训内容,也可选择其他符合贫困劳动力实际的工种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超过10天,培训班规模原则上控制在每班50人以内。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实施专项技能帮扶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参训的贫困劳动力发放生活费补贴。工作经费补助按学员人数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执行,生活费补贴按每人每天5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执行。

(三)培训机构应在培训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将开班申请表、培训大纲、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名册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开班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参加专项技能帮扶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及培训机构的信息,单独录入“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以备检查和审计。

(四)工作经费补助由实施的培训机构申领,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代为申领并发放至参训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指定的银行账户。申领工作经费补助需向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领材料,包括参训人员名册、培训考勤表及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培训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信息等。申领手续按现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规定办理。

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相冲突的,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云浮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docx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

云浮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职业资格类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实施部门
(单位)

资格
类别

备注

1

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2

焊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3

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设备点检员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电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锅炉设备检修工

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变电设备检修工

工程机械维修工

机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4

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5

建筑安装施工人员

电梯安装维修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6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

锅炉运行值班员、发电集控值班员、变配电运行值班员、继电保护员

电力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燃气轮机值班员

锅炉操作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8

汽车整车制造人员

汽车装调工

机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9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人员

机床装调维修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10

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

模具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11

机械热加工人员

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12

机械冷加工人员

车工、铣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钳工、磨工、冲压工

电切削工

机械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13

陶瓷制品制造人员

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成工、陶瓷装饰工

轻工、建材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14

水泥、石灰、石膏及其制品制造人员

水泥生产工、石膏制品生产工

建材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水泥混凝土制品工

15

药物制剂人员

药物制剂工

中医药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16

中药饮片加工人员

中药炮制工

中医药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17

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

制冷工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18

木制品制造人员

手工木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19

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

农作物植保员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

水生物病害防治员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林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20

农业生产服务人员

农机维修工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农业技术员

21

健康咨询服务人员

健康管理师

卫生计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22

汽车摩托车修理技术服务人员

汽车维修工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23

保健服务人员

保健调理师

中医药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24

美容美发服务人员

美容师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美发师

25

生活照料服务人员

育婴员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保育员

水平
评价类

26

有害生物防制人员

有害生物防制员

卫生计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27

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农业、粮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机动车检测工

机械、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28

安全保护服务人员

保安员

公安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智能楼宇管理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安全评价师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29

人力资源服务人员

劳动关系协调员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30

餐饮服务人员

中式烹调师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

茶艺师

31

道路运输服务人员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交通运输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32

纺织和服装剪裁缝纫人员

服装制版师

纺织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水平
评价类

专项技能提升类

序号

培训类别

培训项目

发证部门

证书类别

备注

1

南粤家政

母婴服务

市人社部门

合格证书

养老服务

医疗护理

居家保洁

2

粤菜师傅

云浮河口石磨粉制作

六祖斋菜制作

3

服装制作

服装制作


《关于明确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时间 : 2019-12-17
一、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

提出:对纳入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附件1)的高级(三级)以上资格,补贴标准在省级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执行。对我市供给基本平衡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按省级规定标准执行。对我市供过于求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省级规定标准基础上下浮10%执行。

解读:(粤人社规〔2019〕18号)提出了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浮动范围,本通知明确了具体标准。目前,“省级规定标准”暂按(粤财社〔2014〕128号)文件规定执行,待省出台新补贴标准文件后,以新文件为准。

二、专项技能帮扶培训

(一)专项技能帮扶的机构、对象、内容、时限、规模。

提出:专项技能帮扶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下同),对本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采取送技下乡、送教进村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重点以粤菜师傅类、家政服务类工种为培训内容,也可选择其他符合贫困劳动力实际的工种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超过10天,培训班规模原则上控制在每班50人以内。

解读:根据(粤人社规〔2019〕18号)规定,结合我市技培训工作实际,明确实施专项技能帮扶的机构为我市具备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对象为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内容以粤菜师傅类、家政服务类工种为主;培训时间符合培训内容实际,最长不超过10天;培训班规模不超过50人。

(二)专项技能帮扶的补助标准。

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实施专项技能帮扶培训的培训机构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参训的贫困劳动力发放生活费补贴。工作经费补助按学员人数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执行,生活费补贴按(粤人社规〔2019〕18号)规定执行。

解读:专项技能帮扶工作经费补助补给实施的培训机构,标准按学员人数每人每天100元执行。学员生活费补贴按(粤人社规〔2019〕18号)规定执行,即每人每天50元、每年最高不超500元。

(三)专项技能帮扶的开班程序。

提出:培训机构应在培训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将开班申请表、培训大纲、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名册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同意方可开班培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参加专项技能帮扶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及培训机构的信息,单独录入“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以备检查和审计。

解读:专项技能帮扶培训实行开班备案制,培训机构开班培训,应提前5天向当地人社部门备案,经同意方可开班。开班备案材料包括:开班申请表、培训大纲、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名册。同时,按照“补贴必经系统、系统外坚决不补”的原则,专项技能帮扶工作经费补贴须经“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发放。

(四)专项技能帮扶工作经费补助的申领程序。

提出:工作经费补助由实施的培训机构申领,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代为申领并发放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指定的银行账户。申领工作经费补助需向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领材料,包括参训人员名册、培训考勤表及生活补贴发放银行流水账单,不低于3次培训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信息等。

解读:专项技能帮扶工作经费补助由培训机构申领,学员的生活费补贴由培训机构代为申领并发放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指定的银行账户。申领工作经费补助申领材料:包括参训人员名册、培训考勤表及生活补贴发放银行流水账单,不低于3次培训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信息等。申领手续按现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规定办理,即人社部门对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后,在门户网站对补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财政部门发放。参加专项技能帮扶的贫困劳动力不再享受技能补贴,也不再享受一次性生活费补贴。

来源: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