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上市公司应如何摊销开办费怎么处理开办费

  • 会计新准则,开办费,摊销
  • 怎么处理开办费
  • 当公司转入营运状态时,开办费,待摊费将如何摊销?
  • 会计新准则,开办费,摊销
  • 企业开办费要怎么摊销
  • 新开办的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如何摊销
  • 开办费摊销 新税法规定

一、会计新准则,开办费,摊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二、怎么处理开办费

按照新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即: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应当资本化,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发生开办费,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摊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通常按照受益期分期摊销。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开办费既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也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不低于3年直线摊销。
因此,根据贵公司的实际需要选择开办费的上述记账方法都是合法的。



三、当公司转入营运状态时,开办费,待摊费将如何摊销?

一、开办费的列支范围(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筹建期的确定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
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
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批准之日。
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四)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



四、会计新准则,开办费,摊销



五、企业开办费要怎么摊销

开办费的摊销是一次性摊销,即在生产经营开始的当月一次性记入当期的管理费用。
根据新规定:新准则下开办费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 “递延资产”,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
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
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
扩展资料摊销摊销(Amortization)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



六、新开办的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如何摊销

1.企业会计制度,对新开办的企业发生的开办费摊销作了重大调整。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果企业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的开办费应从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分五年平均扣除。
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础。
3.举例处理:例:某股份公司2005年7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7月份摊销开办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前期都归集到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96 万元贷:银行存款(现金) 96 万元(汇总额)7月份摊销开办费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96/60月=1.6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1.6万元 以后各月做同样的分录,5年内摊销完如果金额少的话,不影响当年损益发生和年终所得税的核算,可以一次性记入费用



七、开办费摊销 新税法规定

开费税务上规定是分5年摊销,会计上是开始经营当月转入管理费用。
因此在以后的五年中都需要作纳税调整(第一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四年调减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