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2021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2021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建设,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根据国家及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参照“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设置的课程方向,经我市的国家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推荐、专家论证,确定了我市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以下简称“公需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