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2分的利息超出银行贷款利吗,交友需谨慎,借款有风险

谢某和陈某(女)系同村好友,一天陈某过来找谢某,以需要***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40000元,谢某二话没说就给了陈某。谢某老婆知道后,逼着谢某让陈某写了借条,并约定20天后还款。为此,夫妻二人还大吵了一架。可过了一年半载后,陈某毫无动静,谢某在老婆的催促下,找陈某还钱来了,可陈某自从第一次给了他3000元以后,再无动作。同时,陈某喜欢,并且已经和配偶徐某离婚的消息这时候也传到了谢某耳朵里,谢某越发坐不住了,多次催讨还钱,陈某拒不还款。于是,谢某将陈某及其老公徐某告上法庭。到了法院,陈某变了,先说谢某垂涎其美色,是赠与;谢某拿出借条,陈某又说两人在场里发生的借贷,是资,谢某知晓在,且已经输尽。徐某说,这个女人与自己没有关系了,不想掺和,自己拒绝还钱。

法院查明,双方借贷关系成立,且借款时陈某和徐某尚未离婚,所以共同还款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第90条: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所以,判决陈某和徐某归还谢某本金人民币37000元及利息,从***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本案中,因为借条存在,所以判定举证都比较简单。可是,在很多借贷案例中,往往碍于情面,没有写借条,这样举证就比较麻烦了。关于民间借贷,小编总结几个注意事项,供大家审阅:

1.借条要明确当事人,最好是身份证号 手印,明确还款日期、金额、利息、还款方式等等,特别注意“非法集资式”的借贷;

2.到期不还要及时索要,法律主张权利的时效一般为3年,追讨债务时要注意不能超过诉讼时效,也就是到期后3年内及时讨要(要留有讨要的记录);

3.民间借贷保护的利率上限是年化24%,即刻月息2分,超过了这个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即借款人不还也不违法;

4.判决生效后,对方不主动履行(大概率不会主动偿还),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