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潼关肉夹馍商标侵权案,潼关肉夹馍商标侵权案调解
商户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对于此事你的看法是什么
商户卖肉夹馍,因为带了潼关两个字被告了,对于此事我认为之前注册商标的人可能是为了谋取利益,而不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其次我认为这件事情应该有更好的处理办法,应该发挥每个人的力量,从而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商标注册者可能是为了谋取利益。
按照常理推算,一般商标的注册者都是为了自己商标的发展,所以会提前注册商标,但其实潼关肉夹馍已经被别人用了很多年,属于一个大家都知晓的品牌,这个时候商标的注册者去注册,而且要求别人赔钱,他的目的就有点奇怪了,很多人都赔了几千块钱,因此商户都是怨声载道。2.应该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按照一般的解释,商标的注册者是为了商标更好的发展,所以要求这些人加入协会,但是有很多人是在商标注册之前就一直在使用商标的,所以让他们也出钱很明显不合理,而且一次***很多家商户,也明显是不合理的,因此我认为应该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比如通过协会跟普通商户沟通,可以让之前就使用商标的商户继续使用,不需要交钱,让之后使用商标的商户需要找商标的所有者申请权利,这样才是公平的。因为这里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商户真的被***,他们也请不起律师,所以还是要依靠每个人的力量。总而言之,商户卖肉夹馍带有潼关两个字成为了被告,因为商标的注册者认为他们侵权了,但其实有很多商户是在注册之前就已经在使用的,所以此事比较复杂,而且很多商户都赔钱了,所以有可能是商标所有者故意谋取利益,但是也应该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比如新商户需要交钱,老商户不需要。
被***河南多个潼关肉夹馍店
被***河南多个潼关肉夹馍店
被***河南多个潼关肉夹馍店,老潼关肉夹馍与其它肉夹馍相比,最具特色。馍干、脆、酥、香,肉是肥而不腻,最大的特色是吃老潼关肉夹馍时一定要配鸭片汤。被***河南多个潼关肉夹馍店。
被***河南多个潼关肉夹馍店111月21日,在河南洛阳,几十家肉夹馍小吃店的商户反映说,他们卖的肉夹馍因为带有“潼关”二字,被“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上了法庭,让他们赔偿3万到5万元的侵权费,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必须缴纳99800元购买版权。
据了解,“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和平路北段,同时拥有“潼关肉夹馍”商标,国际分类是第30类,也就是方便食品类。
而商户的小吃店属于第4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所以认为“潼关肉夹馍协会”***他们不合理,也不合法。
通过天眼查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目前有240起法律***,全部是侵权商标权***案件,“潼关肉夹馍协会”向商户索取侵权赔偿和商标使用费用。
前几天,河南“逍遥镇”胡辣汤也是因为商标使用问题,商户遭到行业协会数万元的索赔,几度登上微博热搜。
商户都是小本生意,能赚多少钱不好说,但以99800元的商标使用费来计算,“潼关肉夹馍协会”轻轻松松赚个盆满钵满。
不管是逍遥镇,还是潼关县,持有地方特殊文化商标,目的在于吸引和指引其他人把当地文化做强做大,而不是为了收取商标使用费、侵权赔偿费。
潼关肉夹馍能有今天的口碑,全是靠小吃商户的经营与维护,一个肉夹馍协会,岂能阻止商户继续推广肉夹馍呢?
当潼关肉夹馍走向全国,当众多消费者喜欢上潼关肉夹馍的味道,这不仅是味道的传承,更是一座城烟火气的精华,是一个潼关县知名度的远播。
风波过后,留下的不应是一地鸡毛,希望“潼关肉夹馍协会”格局放大,努力把潼关肉夹馍打造成全国各地人民的喜爱,让“馍酥、肉香”美誉传遍四方。
被***河南多个潼关肉夹馍店211月21日,在河南洛阳,几十家肉夹馍小吃店的商户反映说,他们卖的肉夹馍因为带有“潼关”二字,被“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上了法庭,让他们赔偿3万到5万元的侵权费,如果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字样,必须缴纳99800元购买版权。
前几天,河南“逍遥镇”胡辣汤因商标使用问题,商户遭到行业协会数万元的索赔,几度登上热搜,而今类似的事件再次引发网友热议。据报道,11月18日,中国烹饪协会把潼关县列入肉夹馍美食地标城市名录,没过几天,潼关肉夹馍侵权事件就迅速登上热搜,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当前商标注册制度存在一定的“漏洞”。
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实体经济遭受巨大创伤。就拿潼关肉夹馍来讲,实体商户都是小本生意,通过他们的经营与维护,才有了今日闻名遐迩的“肉夹馍”,一个“沉默已久”的“肉夹馍协会”,突然跳出来“抢市”,不仅不利于“肉夹馍”的推广,也不利于地方特殊文化商标的推广。诚然,潼关县肉夹馍作为地方特殊文化商标,目的在于吸引和指引其他人把当地文化做强做大,而不是为了收取商标使用费、侵权赔偿费。“潼关县肉夹馍协会”的做法暴露出商标注册制度亟待完善。
以往,我国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一直是“两条腿”走路,互不统摄,甚至有相互矛盾的地方,这也带来了不少***。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谁取得商标,但是对于商标中有地理标志的,要求商品应该来源于所标示的地区,避免误导公众。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因为权利来源不一样,保护的客体、行使权利的主体也不一样,以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众多市场主体迭代的因素,留下不少存量问题。不过,今年9月,**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专门提出“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这一纲要的出现,为健全商标注册制度指明了方向。
诚然,商标注册制度的不完善不能成为小商户“自认倒霉”的理由。潼关肉夹馍走向全国,离不开小商户的经营和维护。让全国人民都喜欢上潼关肉夹馍的味道,需要味道的传承,才能体现出一座城市烟火气的精华,而不是靠着这样的方式与全国人民群众见面。
风波过后,留下的不应是一地鸡毛,希望当地***充分尊重经营户和业内同仁意见,完善出台技术指导、行业标准、合法经营等标准体系,统一品牌推广机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培训服务质量,提升经营户效益,形成全国各地喜爱,各地商户认可,多赢、共赢、互赢、长赢局面。同时,也希望尽快健全商标注册制度。
被***河南多个潼关肉夹馍店311月21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的商户们求助@大参考,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商户们告诉记者,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全国有上百家。据了解,“潼关肉夹馍协会”是在2015年12月注册的“潼关肉夹馍”商标。
老潼关肉夹馍与其它肉夹馍相比,最具特色。馍干、脆、酥、香,肉是肥而不腻,除此之外,最大的特色是吃老潼关肉夹馍时一定要配鸭片汤。老潼关肉夹馍原名烧饼夹馍,传说当年***食过连赞“妙、妙、妙,吾竟不知,世间有此美食矣”。
简介
老潼关肉夹馍与其他肉夹馍的区别主要在于烧饼的.不同。这烧饼制作方法独特:用精制面粉加温水、碱面和猪油搅拌,和成面团,搓成条,卷成饼,在特别的烤炉内烤制,待花色均匀,饼泛黄色时取出。刚出炉的千层烧饼里边是一层层的,皮薄松脆,像油酥饼。咬一口,掉渣烫嘴,口感极佳。最传统的吃法是:一定要用刚出炉的热烧饼夹上煮好的冷肉,俗称:热馍夹凉肉。独特的卤肉方法:将五花肉放在装有特制的配方和调料的卤锅内浸泡和炖煮,肉质细腻,芳香扑鼻。肉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吃起来咸香适口,回味深长。
制作方法
一、卤肉做法
1、将猪肉切成10cm见方的大块,放入凉水中浸泡2小时以上,中间最好换2次水,这样肉里面的淤血才会被泡出来;
2、将泡好的猪肉洗干净放入锅中多加一些清水然后大火烧开,滗去浮沫;
3、将所有的调料都放入锅中大火烧开后,再转小火约煮2个小时(也可以交给电高压锅来完成那将更快),直到肉变得特别软烂才可以。
二、老潼关饼
1、炼油:先把板油切成细丝,然后锅内小火放入板油,加适量水把板油融化。
2、和面:用精制高筋面粉加温水、碱面搅拌,和成面团,醒半个小时。
3、制作:①、拿适量面团揉搓成条,擀成薄面片,均匀在面片上涂抹猪油
②先把面片三分之二卷成饼,剩余三分之一用划条器划成细条,然后卷起来,成圆柱。
③把面卷左手顺时钟,掐成二两一个的小面剂子,把面剂子用擀面杖擀成饼状,大小合适。
4、烤制:在烤炉内烤制,先把饼正反面刷薄薄的猪油,然后把饼放置烤箱上色,待花色有点金黄均匀,饼涨起来以后取出即可。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侵权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侵权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侵权,这些被***的商家真可谓是倒霉,仅因为使用了“青花椒”字样,就莫名其妙构成侵权了。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侵权。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侵权1近日,四川多家餐饮店因店招、菜名以及菜牌上含“青花椒”三字被上海一家餐饮公司告上法庭,此事引起热议的同时,网友甚至怀疑此次维权有“碰瓷”之嫌。
随着事件发酵,该公司董事长左正飞通过媒体回应称,已责令撤回全部诉讼,并否认了通过恶意诉讼或者利用商标来赚钱的说法。
被诉商家得知消息后很意外,但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撤诉通知。
案情
因“青花椒”三字被索赔200万
据了解,此次青花椒事件的原告均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翠堂”)。据媒体报道,全国数十家餐馆因店名、菜谱、菜碟等处带有“青花椒”的字样,遭到万翠堂***索赔,其中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就有十余商家。万翠堂认为,自己注册了“青花椒”商标,被***的商家在招牌、菜单等处有“青花椒”的字样就是侵权。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18年2月,万翠堂就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开始了诉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共有7条记录。2018年,万翠堂将上海的一家餐饮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万。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构成侵权,并赔偿万翠堂20万元。被告上诉后,终审维持了原判。
2020年,江苏两家个人经营的店家也因此成了被告,均被索赔8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均作出了赔偿万翠堂15000元的判决。
2021年,四川广安的一家青花椒鱼庄也被索赔1万元,但最终以万翠堂撤诉结案。
主张商标无效却被驳回
而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显示,2016年4月6日,万翠堂从上海可奈实业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了“青花椒”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包括饭店、餐厅、咖啡馆、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酒吧服务、快餐馆、茶馆、流动饮食供应、自助餐馆等。
5个多月后,青岛的市南区台食工坊小吃店(以下简称“台食工坊”)注册成立。2017年,万翠堂将这家小吃店告上法庭,索赔30万。
原因就是其经营店铺的门头、牌匾、广告牌、点菜单、店内背景墙等处使用了“青花椒”。
后来台食工坊将涉嫌侵犯万翠堂青花椒商标专用权的门头牌匾、店堂广告拆除,并将涉嫌侵犯青花椒商标专用权的菜单予以更换。法院酌情判令台食工坊赔偿3万元。
据了解,台食工坊的负责人在开庭后的第三天对争议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但最终被驳回。一审判决作出后,台食工坊提出上诉,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疑问
“青花椒”为何能注册成功?
青花椒是一种常见的调味品,也是四川一些青花椒种植大县的地理标志。这些商家很迷惑,“青花椒”为什么就能够注册为商标?
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亮认为,此次的“青花椒”事件不免让人联想起之前的“潼关肉夹馍”事件,但两者并不属于同一种性质,是存在区别的。
“潼关肉夹馍”事件,实际上是明确了地理商标不能阻止其他人合理利用商标中包含的地名。而“青花椒”并非是地理商标,其维权方式按照法律逻辑来看,并没有什么太多漏洞。如果餐馆在招牌上使用了“青花椒”字样,使公众产生了混淆,该餐馆可能就构成了侵权。
“万翠堂可以用‘青花椒’注册商标,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常亮解释,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青花椒”作为一种通用名称,是不能在方便食品类别中被注册为商标。但是万翠堂并非是在方便食品类别中注册的“青花椒”商标,而是餐饮住宿类别中注册的该商标。而我国《商标法》并未禁止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青花椒”不在商品本身即方便食品这个类别注册,在其他类别中注册在法律上是没有障碍的。
回应
否认恶意诉讼正撤诉
12月25日,万翠堂在回应媒体时称,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正尚律和)发起,并非上海万翠堂本意。并否认了通过恶意诉讼或者利用商标来赚钱的说法。
“在注册商标过程中,发现很多名字都被注册了,注册困难。当时就想了20多个名字,看哪个注册起了就用哪个。”左正飞介绍,旗下的`可奈实业公司成功注册了“青花椒”品牌,所以就用了这个品牌做烤鱼。
“过去主要是针对恶意模仿我们店名、装修甚至骗取加盟费的商家提***讼。”左正飞说,在维权过程中,索赔的费用甚至还不够律师费。去年,正尚律和提出免费帮忙维权,维权所得归该公司所有。但在实际维权中,左正飞称自己并没有参与,也不知道告了这么多四川餐馆。
“目前已责令正尚律和撤回全部诉讼,并停止与其合作,进一步沟通是否存在过度维权,保留追究正尚律和法律责任的权利。”左正飞说。
26日,正尚律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已经接到了万翠堂方面的电话,近日会发文统一回应此事。
商户称可能接受道歉或继续***
成都温江区一家花椒鱼火锅店的老板娘得知万翠堂撤诉的消息后,还专门换了头像来表达自己的愉快心情,“我们赢了,我只是想换个头像,换一下心情。”她在个人短视频平台账号上写道。
被***的成都市青羊区唐记青花火锅店负责人唐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看到商家决定撤诉的消息后感到很意外。“维权群里大部分商家都还没有收到撤诉的正式消息。本来我们计划12月27日委托律师,联名反诉。”
目前维权群里约20个店招里带有“青花椒”的商家们都已着手准备反诉材料,***万翠堂的青花椒商标无效。
“我们正在商量,有可能会接受道歉,也有可能会继续***他。”受访商家们表示。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侵权2继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侵权风波之后,青花椒又引发关注。近日,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多家餐饮企业,其店面招牌、菜谱菜碟因为带有“青花椒”的字样,被上海一家餐饮管理企业告上了法庭。有成都餐饮业主表示,自己10月底就收到法院传票,被上海一家餐饮公司告青花椒商标侵权,最后法院判赔偿对方3万元。这些商家很迷惑,“青花椒”为什么就能够注册为商标?目前,被***的多家餐饮业主也开始了联合反诉讼。
这些被***的商家真可谓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仅因为使用了“青花椒”字样,就莫名其妙构成侵权了。不仅涉事商家感到错愕,普通网友也觉得疑惑。其实,这涉及到通用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以及注册为商标后能否影响他人使用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该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此外,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优盘”曾被深圳某公司注册为商标并使用在移动存储产品上,后因广泛使用,“优盘”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遂被撤销注册商标。
什么是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法定或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种商品的名称。具体到“青花椒”之争,“青花椒”可以是植物,可以是调料,也可以是某种食品的制作方法或食品原料。那么,虽然有商家注册了“青花椒”文字及标识,只要其他人在使用“青花椒”时没有完全照抄注册商标的图案等标识,不造成混淆,就应该属于正当合理使用,不存在故意侵权。
相反,某些商家凭借“青花椒”注册商标来***其他经营者的行为值得商榷,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这是否是不当维权,会不会造成对市场秩序的干扰。
此前,针对“潼关肉夹馍”等维权问题,最高法相关负责人指出,个别协会和组织利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获取加盟费等,在商标法上没有依据。最高法以鲜明的态度和有力举措,坚决遏制恶意诉讼。对于大家关注的商标维权,相关部门应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司法机关也应慎重对待,统一裁判尺度,让正当合法的经营者不至于稀里糊涂摊上“侵权”官司。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侵权3近期,四川省多家餐饮店因店名有“青花椒”,被上海一餐饮公司***商标侵权。采访中,多位被告商家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青花椒是四川的特产调料,不少川菜中都有使用,他们认为,一种用途非常广泛的调料不能被当作商标注册。北青报记者梳理后发现,原告公司曾多次因商标侵权***多地餐饮店,且案件基本撤诉或胜诉,获赔1.5万元至20万元不等,有被告商户称这是一起“赢不了的官司”。
北青报注意到,关于该“青花椒”商标注册争议,此前也有个人或企业向国家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但均被驳回。国家商评委认为,该公司申请的“青花椒”系使用于饭店、餐厅等服务上,并不违反《商标法》关于通用名称的相关规定,因此可被注册。但若在实际使用中出现妨碍行业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主体可另寻救济途径。
此前已被判侵权的成都商户杨女士表示,她将提出上诉。
多个含“青花椒”饭店被控商标侵权
今年10月,朱派宣接到法院通知,自己因“青花椒”商标侵权,被上海一家餐饮店告上法庭,并索赔5万元。接到通知后,朱派宣一查才发现,这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成立,随后开始注册多个“青花椒”相关商标。通过对方提供的证据,朱派宣发现,早在今年7月份,对方就派人来他的店里拍照取证,“我当时不知道,他们是暗访的。”
2021年11月25日,本案在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朱派宣提供了他的店铺开业和注册信息之后,因朱派宣开店在“青花椒”商标注册之前,对方便在开庭当天撤诉了。
在成都经营青花椒鱼的杨女士则没有那么幸运,她已经收到法院判决她赔付原告3万元的判决。杨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2019年,她在成都市温江区开了一家青花椒鱼火锅店,店名取为“青花椒鱼火锅”。杨女士说,青花椒鱼是店里的招牌菜。她开店时并不知道“青花椒”是注册商标,只知道是调料名字。今年10月,她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11月26日,杨女士一家没有请律师就上了法庭。“我们觉得这就是通用名字,是一种原料,觉得理直气壮。”
庭审时,看到对方提供的证据,店铺招牌、付款*****、首付款码,杨女士才知道今年5月有人到店里消费取证。12月18日,杨女士收到法院判决书,赔付原告3万元。判决书显示,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火锅店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民事责任承担。法院认定,火锅店在店招上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侵权标识的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目前,杨女士已经除掉了店铺招牌上的“青”字。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仍有多个***四川餐饮商户的开庭或立案信息。杨女士说,她准备上诉。目前,杨女士已与四川当地多家被告店铺取得联系,据她了解,各家案件进展阶段不同,有的刚收到传票,有的已经判决,大家决定互通消息。
江苏南通商户李伟华(化名)也是被告商户之一,他形容这是一起“打不赢的官司”。李伟华告诉北青报记者,他的店是2008年开业的,后来在2016年加盟一餐饮公司,交了8万元加盟费,经授权使用“青花椒砂锅鱼”“酸菜鱼”品牌,店里招牌为“百姓人家青花椒鱼”。“我听说我加盟的这家店原本也要注册‘青花椒’,但是没有注册成功。”李伟华说。去年,李伟华因为侵权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最后法院判赔1.5万元。官司输了后,李伟华只能将店门头的“青花椒鱼”改为“花椒鱼”。
四川省烹饪协会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合伙人李际海告诉北青报记者,此前有四家涉事商户到四川省烹饪协会就相关问题和困惑进行咨询,给予他们全面提供建议、意见和相关的帮助。“我们目前打算从至少三个方面进行证据收集,青花椒是否是通用名称、四川是否是青花椒主要产地,青花椒是否是川菜的主要烹饪调料。同时,我们也希望对原告公司注册和使用该商标是否合理进行讨论。”
据了解,按计划四川相关部门、涉事商户、律师团队下周将在四川省烹饪协会组织下召开研讨会。
原告携“青花椒”商标多次维权成功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主要经营范围为小型饭店(不含熟食卤味)、酒堂饮、餐饮管理等,其在上海市、南京市、南通市有多个“青花椒砂锅鱼”的门店。24日,北青报记者打开该公司官网,弹出一则“维权申明”,申明中提到,针对目前一些企业侵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青花椒”品牌(商标注册号:12046607)权益,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采取维权行动,通过法律途径为“青花椒”品牌进行维权。
北青报记者查询后发现,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13年开始注册“青花椒”相关商标,其中不仅包括“青花椒”,也包括“菁花椒”“金花椒”“清花椒”等等相关商标。其中“青花椒”商标注册分类包括餐饮住宿、广告销售、食品、方便食品、服饰鞋帽、厨房洁具、手工器械等多个分类。但在这些注册商标中,其中商标分类29(食品)、30(方便食品)的申请被驳回,未予受理。
万翠堂公司此后多次使用商标维权,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目前已公布的多个判决结果中,均以万翠堂公司撤诉或胜诉为结果。
说法
“青花椒”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性和显著性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家被诉侵权公司在败诉后上诉,其上诉理由中提到,青花椒属于一种植物及其种子的名称,青花椒是餐饮类重要的调味料,更是川菜类的主要调味料,被上诉人所述两个商标本身缺乏必要的显著性。即使上诉人在餐饮服务中使用青花椒字样,仅是表述产品原料和味道种类,未起到标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属于商标法第59条规定的情形。被上诉人虽系涉案商标权利人,但青花椒作为一种重要而普遍的调味料,不能制止上诉人及其他企业和个人的正当使用。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认为,在通常意义上,青花椒系一种植物及其种子以及由其制成的调味料的名称,但“青花椒”本身并非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不得进行注册的事项,其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性和显著性,故在涉案青花椒商标已合法注册的情况下,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本案中被上诉人主张的上诉人的侵权行为也并非其将“青花椒”作为调味料及口味进行使用,而是上诉人在其门头、包装袋上对“青花椒”的突出使用,该使用方式并非上诉人所称的仅系描述性使用,而系作为商品标识的使用,因此,上诉人称其系正当使用的理由也不能成立;上诉人的行为构成对被上诉人商标权的侵害。
是否构成侵权要看“青花椒”使用方式
早在2017年,曾有个人对第12046607号“青花椒”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该申请人认为,“青花椒”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一种调味香料,用于提味,有时也用在麻辣类食品上,故其是餐饮行业常见的原材料。
2019年,曾被***侵权的一家餐饮公司再次对第12046607号“青花椒”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该公司在申请理由中提到,青花椒作为调味香料,属于相关公众通常认识下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被申请人将“青花椒”注册在第43类服务上,属于描述性商标,不具有显著性;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国家商评委两次均驳回申请。国家商评委认为,该公司申请的“青花椒”系使用于饭店、餐厅等服务上,并不违反《商标法》关于通用名称的相关规定,因此可被注册。但若在实际使用中出现妨碍行业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主体可另寻救济途径。
“青花椒”究竟能否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呢?对此,北京优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兵告诉北青报记者,青花椒本身是一种调料,那么如果要注册调料品类商标是不允许的,但是如果注册饭店品类则没有问题,青花椒在饭店品类上并不是一种通用名称。王建兵说,这就相当于“苹果”不能注册为水果类商标,但完全可以注册为电子产品商标。此前商评委驳回两次无效宣告申请,也回应了《商标法》第十一条关于“通用名称”的问题。
而是否构成侵权,王建兵认为则要看被告方的使用方式。如果将“青花椒”三个字使用在饭店招牌上当作商标使用,那么则可能构成侵权,而如果是介绍菜品调料仅仅作为客观性的描述,则可能不构成商标侵权。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王建平告诉北青报记者,他认为从合法性上来说,上海这家公司注册“青花椒”商标没有问题,“花椒”作为一个通用名称不能被注册,但加了“青”就具有特殊性,可以获得注册。
青花椒也被告四川多地餐企遇潼关肉夹馍式诉讼
近日,成都一火锅店店主唐女士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被告知自己经营了多年的火锅店因为使用“青花椒”商标而侵权了,这让唐女士苦恼不已。
随后记者调查发现,不只是唐女士的门店,成都、遂宁、眉山多地的多家餐饮企业也因为侵害商标权***被告,甚有餐饮老板和律师私下“谈价钱”调解,而这种种事件背后都指向一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的公司。
唐女士店铺营业时的照片前有“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诉讼维权事件闹的沸沸扬扬,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出面对相关行为进行了否定,如今“青花椒”也站上风口浪尖。
作为一种地理标志,青花椒也是四川有名的调味料,沾上“青花椒”就要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又是何来路?12月23日,记者了解到,四川多地涉事餐饮企业老板已经自发组建群准备维权。
“青花椒鱼”店两次成被告店主糟心:卖青花椒鱼也侵权了?12月23日,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万寿四路的“重庆青花椒鱼”店已关门停业。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店门头原有的“青花椒鱼”招牌中的“青”字已经去除,只留下“花椒鱼”三字。
该店门头原有的“青花椒鱼”招牌中的“青”字已经去除店主唐女士说,她已两次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
传票显示,唐女士经营的店铺涉及一起侵害商标权***。
“我们都没有想到,卖个青花椒鱼,怎么会侵权?”唐女士觉得不可思议,四川是青花椒的生产大省,青花椒的使用非常普遍,自己给店铺取个名字,怎么就惹上了官司?唐女士介绍,自己一直从事餐饮行业,2017年,她和丈夫在万寿四路租下这间门市,开了一间火锅鱼店。
“吃鱼嘛,大家都晓得青花椒鱼好吃,就这样打了招牌。
”唐女士说,此后的经营过程中,并未有其他经营者向他们提出异议。
直到今年11月,突然收到了传票。
传票显示,一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唐女士经营的“青羊区唐记青花火锅店”,要求其停止侵犯原告“青花椒”字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拆除带有原告商标的店铺门头,并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
第一次收到传票的唐女士觉得很害怕,于是迅速拆除了门头“青”字的招牌。
11月17日,唐女士前往法院应诉,被法院告知,原告已撤诉。
直到12月6日,她再次得知,对方公司再次***了自己,目前法庭已立案。
这次遭遇让唐女士觉得很糟心。
“收到传票后,我瞌睡都睡不着,很焦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让她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青花椒”的商标能够注册成功?她认为,青花椒是一个通用名称,是川渝地区的特产,如果“青花椒”可以注册,那“回锅肉”“水果店”是不是都不能用了?她还感到担心,以后自己再继续经营餐馆,是不是店铺取名都成了难题?唐女士称,因**影响生意本就不好,她和家人商量,目前已关停了门店。
有店主接到私下“协商”电话四川多家餐企联合组群维权无独有偶,记者走访了解到,四川已经有数十家餐饮店因为使用“青花椒”商标被告侵权。
位于武侯区的一家火锅店老板吴先生告诉记者:“一些商家赔了钱,但还有商家收到了所谓的协商电话,价格从3万谈到1.5万”。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最新申请注册的“青花椒”商标是在今年7月21日申请,初审时间是10月27日,然而从2017年开始这家公司就频繁注册各种“青花椒”商标,多数被驳回,已经通过的大多带有明显的图标。
吴先生认为,被告餐饮店大多数都经营了数年,侵权根本不合理。
成都、遂宁、眉山多地的多家餐饮企业因侵害商标权***被告针对“侵权”苦恼,吴先生和目前四川地区一共18家店主都已经联合起来,组建了维权群:“这明显存在恶意,大家联合起来咨询知识产权相关的专家,在适当时间可能要反***,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2月23日,记者来到经营执照名为成都武侯区双合园火锅店,但却发现其招牌还是“青花椒自助火锅鱼”,不过店员告诉记者:“最近很多人过来询问拍照,他们将这些照片发布在网上,所以上海那家公司才找到我们把我们告了。
”事实上,或许是由于对于商标法的不了解以及对法院立案的担忧,店员们似乎也认为自己可能真的“侵权”了。
***方回应:“青花椒”商标合理合法有权对侵犯主体提出诉讼短短几个月内凭借着“青花椒”商标频繁***四川餐饮企业的主体都是同一家公司——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天眼查App显示,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等。
记者进一步发现,这家公司实缴资本只有50万元,而股东却有8个主体,还包括5家投资企业。
更令人不解的是,其名下控制的子公司却注册资金高达500万乃至1400万。
***方旗下“青花椒砂锅鱼”品牌官网显示了一则维权声明并且,其旗下的青花椒砂锅鱼品牌官网还显示了一则维权声明,声明显示,“青花椒”品牌权益,包括门头形象、菜单内容、品牌名称、装修形象等,警告“一些企业”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经采取维权行动,通过法律途径为“青花椒”品牌进行维权。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表示:“我们的商标合理合法,有人侵权,我们自然采取相关的对策。
”随后,记者致电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青花椒”商标的上海段和段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表示,“青花椒”商标是客户申请的,由商标局审批的,相关诉讼和段和段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无关。
不过该名工作人员也强调,商标已经申请通过,那就赋予商标持有人相关的权利,也包括对其认为侵犯自己商标权的主体提出诉讼。
那么,为什么大众普遍认知中的调料名“青花椒”能够通过审批呢?前述工作人员称,在商标法中,只要“青花椒”不作用于花椒这个调味料中,在其他领域就可以形成商标,在申请上没有法律障碍。
业界视角:“青花椒”商标是否侵权关键在于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认定在联系过事件双方后,记者带着“青花椒”到底能不能够成为商标来***“侵权”的问题采访了多位行业人士。
鼎宏知识产权集团商标事业中心总监王璐认为在此次事件中,“青花椒”商标是有专用权的,可以禁止其他非权利人来使用。
但是商标法除了赋予商标专用权以外,还有一些例外的情况,例如“青花椒”以一个花椒品种成为一种通用名称,由此使得侵权不成立。
在这种情境下哪怕公司拥有商标的专有权,也不具备就该商标提***讼的正当理由。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元辉则认为,上海万翠堂“青花椒”商标能够注册成功的原因在于我国的商标法上并不禁止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
因此,“青花椒”文字如果第30类商标即调料用品等类别商品上申请注册,可能就会因属于通用名称无法注册。
但本案中上海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了第43类“青花椒”文字的多个有效商标,该类别范围是快餐馆、饭店、餐厅、公司食堂餐饮供应等服务。
因此,若其他企业在这个范围内使用了青花椒字样,容易使公众产生误导的,就可能构成侵权。
“具体到本案,我个人认为法院应该结合权利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使用范围、客户覆盖度、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综合判断,比如这个商标如果在上海实际用的范围、知名度就很有限,就不应轻易认定四川一个小县城的菜市场的小馆子对公众产生误导。
就通用名称跨领域注册商标的规范而言,建议商标管理部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这类情况,出台更为细致的指引,使依法保护商标和民事权利不滥用之间得到平衡。
”陆元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