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目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目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是什么

一、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忧生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求。**中央的《公开信》中提到,“青年妇女如果20岁开始生育”,100年内要生5代,如果25岁左右生育,100年内只生4代人。”也就是说,青年妇女推迟5年生育,100年内就可以少生一代人。青年时期是一个人体力、智力、精力的旺盛时期,适当晚婚晚育,可以把精力集中到工作和学习上。如果青年男女过早结婚生育,影响了学习和工作,在自身学识、经验、精力不足,经济自主能力不强,缺乏教育子女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另外,如果女青年过早结婚生育,虽具备了生育能力,怀孕势必增加身体负担,容易引起身体虚弱。如果晚婚晚育,男女青年在各方面都较成熟,有利于母婴的健康和对孩子的培养教育。当然,提倡晚婚晚育,不是越晚越好,而是提倡适当的年龄的晚婚晚育。

晚婚晚育与我国婚姻法是不矛盾的,而是婚姻法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指的是最低结婚年龄,不等于说是最合适、最理想的年龄。国家号召男女青年晚婚、晚育与《婚姻法》要求是完全一致的。

应引起重视的是,近几年,我国晚婚晚育率较低,早婚早育现象严重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大大提前。早婚往往导致早育,1987年,我国早育人数高达250万左右。早婚早育直接冲击了人口计划的完成,它已成为计划生育工作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

目前我国正值人口的出生高峰,尽快改变早婚早育严重的状况至为重要。据统计分析,女性初婚年龄每推迟1岁,本世纪内就会少生1000余万人。要制止早婚早育,具体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严格坚持婚姻登记制度,真正把《婚姻法》落到实处,婚姻登记严格把关,未到法定婚龄,但未领结婚证者不得同居、生育。

(2)动员社会有关力量,大力开展《婚姻法》的写作贯彻活动,向青年宣传晚婚晚育的好处,教育青年及家和知法、守法,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制止早婚、早育、非法同居现象的发生。

(3)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采用经济的、行政的、组织的等手段,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的人进行限制。

(4)各级领导应对早婚早育问题有足够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公安、民政、司法、工商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二、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孩子,这是现行生育政策的基本内容。从1980年**中央《公开信》发表以来,这一政策已执行10年,10年的实践证明这个政策在城市以及某些经济文化比较发达,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农村是可以行得通的。现在全国共有3600多万对育龄夫妇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

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新的人口出生高峰。1962年—1975年这14年间我国人口出生率平均高达33.26‰,累计出生人数约3.66亿人,平均每年出生2600万人。1985年以后这批人陆续进入了结婚生育年龄,即使1985年以后人口出生率维持80年代前期水平,出生人数也将会大幅度增加。60—70年代出生的人口是无法改变的客观事实,为了减少人口出生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是控制人口增长的必然选择。

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收入属于世界上低收入国家,目前,还只是基本解决温饱问题。至今在一些贫困地工,一些群众连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为了尽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大力控制人口增长。

三、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个孩子

为了使计划生育工作有坚实基础,使计划生育政策为多数农民接受,得到他们的支持,对一些在生产和生活中确有实际困难的群众,得到人们在生育第一孩之后间隔几年再生育一个。确有实际困难的群众,可以包括农村“独女户”,但不要求全国“一刀切”。是否照顾“独女户”生二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样一个生育政策,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荛,是可以得一驳数农民的支持的。目前我国不少农民还是希望生两个孩子,而且希望有男孩。对育龄夫妇来说,如第一孩是男孩的话,虽然不允许继续生育,但想要一个男孩的愿望可以实现;如第一孩是女孩,农村的育龄夫妇可以允许间隔几年再生一个,那些希望有两个孩子的人愿望可以实现。一般说来生男或生妇的概几乎相等,在生育二胎家庭中,有一半家庭可以实现生男孩愿望。也就是说,把独女户包括在有困难的家庭之中,至少有75%的家庭可以实现生一个男孩的愿望,至少有50%的家庭可以实现有两个孩子的愿望。因此,只要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这一政策能得到多数农民的支持。

对这样一个政策,有人会疑问:把独女户包括在有困难的家庭之中是不是对传统的“男尊妇卑”观念的妥协,是不是丧失了原则性?应当明确,把独女户包括在有困难的家庭之中不是从***的观点出发的,而是从我国农村现实出发的。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阶段,农村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农村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独女户在生产和生活上确有实际困难。由于基本上还是靠手工工具搞饭吃,生产还主要靠体力劳动,男女由于体力的差异,在生产活动中也显示了较大的差异,农村一些体力劳动,女孩干不了,家中没有一个男孩,没有强劳动力,就会遇到很多困难。另外,目前农村的婚俗几乎都是男娶女嫁,女孩到了结婚年龄就要嫁到男方,加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抚养老人主要靠子女,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孩出嫁后老人的赡养就会遇到困难。因此,可以把独女户包括在农村确有实际困难的家庭中,提倡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不是抹煞男女在生理上、体力上的差别。承认这些差别,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

我是国一个经济文化发展极度不平衡的人口大国,各地的工作基础不同,人口形势严峻的程度也不同。因此,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是必要的,在生育政策上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一些地区,根据本地区人口控制的状况,没有把“独女户”包括在有困难的农户中,这应看作是正常的,符合中央政策的精神。

四、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自治区或所在省决定

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国家,除汉族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建国以来,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953年,少数民族人口只占全国总人口比重6.08%,1982年提高到6.7%,1990年进一步上升到8.04%,达到9100多万。1981年,汉族妇女总和生育率为2.76,少数民族则高达5.05。按少数民族目前的生育水平预测,其人口总数20年左右就要翻一番。

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一般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少数民族人口的地过快增长,也给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文化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为了少数民族的自身发展,自80年代以来,特别是1984年中央7号文件发布以后,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就逐步开展起来了。目前,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已有4个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广西、宁夏、内蒙计划生育条例中,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也有明确规定。

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即有人口很少,全民族人口只有几万的少数。也有人口千万的少数民族,并且,不同民族聚居区的经济、文化差异也很大,因此,不能采用“一刀切”的生育政策,具体的生育政策需要根据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制定。一般说来,对于上千万以上的少数民族实行同汉族相同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于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允许生育的口径则比较宽。

在少数民族中推行计划生育,应使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认识到,人口的过快增长是造成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在加快经济开发的同时,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才能尽快改变“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局面,使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少数民族的繁荣昌盛不能靠增加人口数量,而要靠提高人口素质,推行计划生育正是一项提高民族素质、保持民族繁荣的重要措施。这方面,朝鲜族是一个范例,在中国各民族中,朝鲜族人口平均文化程度最高,少生优生已成为了朝鲜族人口的共识,1987年朝鲜族妇女和生育率为1.8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他们的经济文化的发展也是较快的。

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计划生育的实践证明,推行计划生育有利于少数民族的繁荣,只要政策制定得合情合理,工作做得好,少数民族也是愿意实行计划生育的。

 就这些,望你满意并采纳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是啥

法律分析:目前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中央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条各级人民***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2,新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国各地省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我国各地省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3,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4,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5,我国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计划生育。中央《决定》赋予了计划生育新内涵,即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法律依据:《**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第三条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八)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九)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十)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十一)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

我国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政策是指由国家制定或在国家指导下制定的规范育龄夫妇生育行为(包括生育数量和质量)的准则。中国目前开放了三孩政策(不是三胎)。

中国现行生育政策主要是,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1]。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规定。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国家确定的现行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国现行的基本生育政策。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第九条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第十条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第十一条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平台,实现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社保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四十九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我国目前的生育政策是怎样的

1.建议生育1-2个小孩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465.5万人,同比减少580.8万人。这意味着我国人口出现了负增长,而且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因此,建议生育1-2个小孩,以维持人口数量和劳动力资源。

2.建议适度生育

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庞大,过度生育会对社会资源造成压力。因此,建议适度生育,避免过度负担社会资源,同时也能够保持人口数量的稳定。

3.建议合理安排生育时间

建议在合理的生育时间内生育,以减少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风险。据中国卫生健康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产妇死亡率为17.8/10万人次,新生儿死亡率为5.6‰,合理安排生育时间可以减少这些风险。

4.建议提高生育率

我国生育率已经低于人口自然增长率,为了维持人口数量的稳定,需要提高生育率。建议***加大生育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

5.建议鼓励优生优育

鼓励优生优育,即选择健康、聪明、有才能的优良后代,可以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据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数据,优生优育的孩子智商、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都更好,未来更容易成为成功人士。

6.建议推广计划生育知识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对计划生育知识缺乏了解。建议***加大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

7.建议提供育婴服务

随着女性就业率的提高,育婴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建议***提供更好的育婴服务,如育婴假、幼儿园托管等,以方便女性就业和生育。

8.建议提高儿童教育质量

提高儿童教育质量,可以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建议***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加强学校设施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9.建议加强老年人养老服务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建议***加强老年人养老服务,提高养老院的服务质量,建立更多的养老机构,以保障老年人的福利和健康。

10.建议加强人口统计和研究

人口统计和研究是制定生育政策的重要依据。建议***加强人口统计

就我个人而言,现在生育率持续下降,建议能多生就多生。但是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生育孩子的数量也会因为个人和家庭的因素而有所差异。

生育一个孩子可能会更加注重这个孩子的教育、成长和未来发展。父母可以更加专注于这个孩子,提供更好的条件和资源,让孩子成为更优秀的人才。

生育两个孩子可能会更加注重兄弟姐妹之间的相处和互动。孩子们之间可以互相成长和学习,也可以互相照顾和支持。此外,如果家庭条件允许,生育两个孩子也可以增加家庭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生育三个及以上的孩子可能会面临更多的挑战和压力。除了经济压力和育儿压力外,还需要考虑孩子们之间的相处和教育问题。父母需要更加耐心和智慧地分配资源,同时也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孩子们。

总之,在决定生育孩子的数量时,应该综合考虑自己和家庭的情况,包括经济、教育、家庭关系等方面的因素。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是生育一个孩子还是多个孩子,都应该尽力为他们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