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山东省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2016)

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

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的规定如下:

1、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数。

2、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3、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4、由***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确定,***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所定的标准向***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山东省土地出让金几月几日归税务征收

你好,山东省土地出让金从2022年1月1日划转由税务部门征收。

2021年6月4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山东省划拨土地出让金补交标准是多少

40%。根据查询《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显示,山东省划拨土地出让金补交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出让金的好处是:固定了土地的使用权属,避免了土地***的发生,同时可以拉动对土地供应的需求。

山东房改房最新政策

1、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主要包括五个条件,第一、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第二、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付清房款。第三、交换、赠与已按***付清房款。第四、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第五、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2、房改房是国家给职工按照***或者是福利价出售的,如果要交易上市的话就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规定二次交易时需由卖方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2%,补交后房屋性质改变成商品房,房产证重新申领,时间按产权证发放之日起算。如果房屋是全产权的并且还有房产证的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自行进行交易。《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

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