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教师字〔2014〕4号®提示:根据《淄博市教育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022-12-20》规定,现行有效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加强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骨干教师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及教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大力加强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淄教发〔2012〕1号)制定《淄博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