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促进全省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促进全省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商务外经字〔2020〕72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赣江新区有关部门、机构: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促进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合发〔2019〕273号)和省委、省***相关决策部署,推动我省企业更加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中非合作“八大行动”,促进全省对外承包工程高质量发展,带动更多的产品技术服务“走出去”和深化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树立“江西建设”国际品牌,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共建“一带一路”为统领,以境外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和产能合作为重点,推动全省对外承包工程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实现项目结构逐步优化,领域不断拓宽,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做大做强一批在国际市场有影响力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双向对外开放,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江西力量。
二、主要举措
(一)依托我省优势产业支撑。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主动对接《江西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积极与制造业企业通过江西省走出去企业战略合作联盟平台开展互利合作,依托我省电子信息、电力、建材、光伏、LED等行业的产业优势,特别是在产品价格合理、服务高效快捷的比较优势,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领域不断拓宽、层次逐步提高。(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下同)
(二)鼓励设计咨询“走出去”。引导有实力、有条件的工程设计咨询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积极参与境外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咨询、造价、监理、项目管理等,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发展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发挥工程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走出去”对中国技术和标准以及建设施工“走出去”的引领带动作用,增添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新动力。(责任分工: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国资委)
(三)促进投建营综合发展。增强企业参与项目投融资和建成后运营管理的能力,鼓励金融、信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有条件的建设-运营-移交(BOT)等***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类项目提供项目融资和风险保障。鼓励企业以建营一体化、投建营一体化等多种方式承揽和实施项目,提高产业链参与度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逐步实现由建设施工优势为主向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的综合优势转变。(责任分工: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坚持创新引领,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的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注重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在对外承包工程领域的应用。引导企业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提升项目网络化水平和科技含量,探寻对外承包工程新的增长动能和发展路径。推动企业加强跨国创新合作,增强创新能力,适应国际承包工程合作和竞争新趋势。(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建厅)
(五)强化规划和引导。鼓励企业主动对接有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具体合作需求等,聚焦设施联通、产业促进、民生改善、绿色发展等主要领域,谋划和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国际合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引导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积极参与我与相关国家***和区域性组织共同制定的对外承包工程合作顶层设计和有关规划的落实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申报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通过实施对外援助项目“走出去”。(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
(六)大力开展国际合作。加强建筑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与有意愿的国家、国际组织、跨国企业、国际金融机构等开展三方合作、多边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鼓励我省企业以收购、参股、合资、组建联合体等方式与国际承包工程企业合作,在更高水平参与国际竞争。(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
三、支持保障
(七)对企业境外业绩予以认可。对我省建筑企业在国外完成的工程业绩和取得的奖项,在企业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资质、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等方面予以认可和支持。企业以境外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考核是否超越其国内资质承包范围。鼓励我省建筑企业以其国外工程项目参加省内优质工程和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外派至境外工作员工,其三类人员证书经企业申请,可直接延续至境外工程结束,申报职称时,可将其在国外工作取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业绩成果及相关证书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人社厅)
(八)增强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和丰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投融资模式,鼓励开展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和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融资融智融信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募集资金。鼓励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开展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规避汇率风险。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运用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更好地发挥风险分担和融资促进作用。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项目提供保险服务,完善企业风险预防和化解预案。(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
(九)强化人才支撑和智库建设。鼓励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依照国际惯例,进一步优化用人机制,积极引进和使用国内外优秀人才,打造具有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才队伍。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我省有关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结合自身办学实际,设置与对外承包工程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学科专业,培养国际化人才。配合企业走出去战略,积极探索海外办学,开展技能人才培训,直接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建设对外承包工程行业专家智库,加强行业发展的研究分析,为***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商务厅)
(十)完善公共信息和便利化服务。丰富公共服务产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为企业提供国别(地区)投资指南、国别风险分析报告、项目合作需求等产品和信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和我国法律法规,在出入境、货物通关、税收、本外币结算等方面,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人员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公安厅、南昌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局)
(十一)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依法依规登记成立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协调与自律,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开展市场开拓、国际合作、会展培训等活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鼓励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境外机构主动申请加入所在国中资企业商(协)会,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加强与其他会员的沟通联系,如实反映企业诉求,共同维护好中资企业形象。(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十二)积极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和引导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项目的选择、实施和管理等各方面,确保项目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性,创建以高质量、可持续、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等为核心的江西建设品牌。引导企业加强同项目所在国***、企业和民众的沟通和利益融合,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加强对当地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尽可能多地聘用本地工人,注重环境保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与当地传媒合作,展现企业良好形象,实现持久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十三)加强综合性专业服务。引导我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运用好国内和省内有关的仲裁、调解等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