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_2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日照市委、市***关于“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全市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次数,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日照市税务局根据山东省税务局“一次办好”清单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一次办好”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其中《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好”清单》7项,《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200项,共207项,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涉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主管税务机关一次性受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调整、流程变化适时调整《清单》。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好”清单
2.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2018年9月1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税务局和日照市委、市***关于“一次办好”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次数,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编制了《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以下简称《市局清单》)。
二、涉税事项“一次办好”的具体内容
涉税事项“一次办好”,是指纳税人办理《市局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主管税务机关一次性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包括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包括报告类、*****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信用评价类、查询类共7类200项公共服务事项。
三、公告施行时间
为加速推进涉税事项“一次办好”,让纳税人更好地享受高效便捷的服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行政权力事项“一次办好”清单 | |||||||||||
序 | 办理项名称 | 服务对象 | 环节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省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备注 |
1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提交),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 以下材料提供1份: | 7个工作日 | 需邮寄送达的,申请人承担邮寄费用。 | 否 | 否 | 否 | 否 |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
2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窗或办税服务厅现场提交),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 以下材料提供1份: | 20个工作日 | 需邮寄送达的,申请人承担邮寄费用。 | 否 | 否 | 否 | 否 |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
3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提交),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 以下材料提供1份: | 7个工作日 | 需邮寄送达的,申请人承担邮寄费用。 | 否 | 否 | 否 | 否 |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
4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提交),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 以下材料提供1份: | 20个工作日 | 需邮寄送达的,申请人承担邮寄费用。 | 否 | 否 | 否 | 否 |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
5 | 增值税专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提交),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1份; | 最高开票限额为百万元以下的即时办结;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元(含)以上的为7个工作日 | 需邮寄送达的,申请人承担邮寄费用。 | 否 | 否 | 否 | 否 |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
6 |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办税服务厅现场提交),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 以下材料提供1份: | 20个工作日 | 需邮寄送达的,申请人承担邮寄费用。 | 否 | 否 | 否 | 否 |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
7 | 企业印制*****审批(除增值税专用*****以外的其他*****)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行政许可受理专窗提交),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 以下材料提供1份: | 20个工作日 | 需邮寄送达的,申请人承担邮寄费用。 | 否 | 否 | 否 | 否 |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
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 | ||||
序号 | 办理项名称 | 服务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