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国地税体制改革方案(国地税改革的具体时间表)

1. 国地税改革的具体时间表

国地税合并,对以后税务工作开展的影响:1、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2、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3、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4、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扩展资料: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参考资料来源:

经济日报-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 地税改革后叫什么

税种没有变化.

在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因此国税地税合并只是部门间的合并,并不会牵扯到税种的变化.

3. 国地税改革的重大意义

  社会综合治税主要是通过“***主导、部门协作、地税主管、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方式,及时获取纳税信息,共同加强税源管理,实现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   社会综合治税的目的是加强税源监控管理,核心是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实质是行政协助与行政委托。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解决零星税源底子不清、管理不好、征收不到位的有效管理办法。

4. 国地税机构改革时间

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2018年5月1日统一合并,让纳税人尽早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

5. 国地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2018年7月20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6. 地税改国税是哪一年

一、征收方不同 1、地税:由地方***征收的税。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

2、国税:国税又称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 二、管理方不同 1、地税:指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地方***的一类税收。地方税归地方***管理的支配。

2、国税:税种的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中央***的一类税收。中央税归中央***管理和支配。 三、用途不同 1、地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印花税;契税;屠宰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国税:增值税;消费税;燃油税;车辆购置税;出口产品退税;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来源:-地方税 来源:-国税

7. 国地税改革意义

国税的税款主要是上交中央,只要少部分留给地方财政。 而地税的税款是按不同税种、按不同的比例分配到各级。如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会按不同比例上缴中央和分配到省、市财政,而印花税等就会全部划入市级财政。在制定税收计划和税款入库时,税款已经会自动按预定的比例计算和入库。 但是国税收入,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地方的留成比例也有所不同。个别不发达地区的国税收入甚至可以全部留给地方财政。 从某种意义上讲,地税是地方留成税收。 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

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地方企业所得税;11.印花税;12.筵席税;

13.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14.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1.增值税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中央75%,地方为25%. 2.除特定的行业和企业以外,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按**分成,即中央60%,地方40%

8. 国税地税改革历史

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