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关于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关于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下设的派出机构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竹岛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孙家疃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羊亭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省级旅游度假区税务分局挂牌成立。为确保税收业务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竹岛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孙家疃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羊亭税务分局、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省级旅游度假区税务分局自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继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办税服务厅和原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局办税服务厅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办税服务厅和原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局办税服务厅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继续办理。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办税服务厅和原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局办税服务厅的业务专用章停止使用。
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邮编:264200。
三、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继原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局、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辖区内所管辖的:进出口企业的单位纳税人;金融业、保险业、证券业的单位纳税人;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环翠区税务局的重点企业。
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文化东路49号,邮编:264200。
四、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竹岛税务分局承继竹岛街道办事处、环翠楼街道办事处、嵩山街道办事处内除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单位纳税人、建筑业的单位纳税人和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之外,原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局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北海旅游度假区税务分局、城区税务分局和刘公岛税务分局,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环翠分局竹岛中心税务所管辖的纳税人。
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竹岛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塔山中路180号,邮编:264200。
五、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孙家疃税务分局承继鲸园街道办事处、孙家疃街道办事处内除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单位纳税人、建筑业的单位纳税人和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之外,原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局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北海旅游度假区税务分局、城区税务分局,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直属征收局、竹岛中心税务所、孙家疃中心税务所管辖的纳税人。
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孙家疃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孙家疃镇富海路,邮编:264201。
六、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承继除第二税务分局管辖之外原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局刘公岛分局、原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温泉中心所管辖的纳税人。
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温泉税务分局办公地点:威海市温泉镇泉福路,邮编:264206。
七、威海市环翠区税务局羊亭税务分局承继羊亭镇内除第二税务分局管辖之外,原威海市环翠国家税局省级旅游度假区税务分局,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环翠分局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