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重庆地税对外公开电话(重庆地税局官网查询)

1. 重庆地税局官网查询

登录网上车管所,选择预选号牌,同意说明,选择好辖区,车辆类型,业务类型,证件类型,输入车辆识别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下一步就可以根据号码段来选择了。预约好了以后在3个工作日

1。对象不同: 对公指企事业单位等。 对私指单个自然人 。 2。所需资料不同: 对公开户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国、地税登记证正副本,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章和预留印鉴。 填写开户申请书。 对私开户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开户申请书。 3。功能不同: 对公帐户是指针对企业而设立的,用户名为企业名称,需制作财务报表,作企业纳税参考资料。 对私帐户是指大家最常见的个人帐户,用户名为个人,个人不财务做财务报表,银行存款还有利息,收取利息后需承担一部份利息税。

2. 重庆地税局网上办税大厅

、一般来说应该是将公积证书连接电脑;

2、打开当地公积金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

3、页面跳转以后点击单位住房的公积金业务;

4、登录公积金网;

5、点击网上业务系统-点击汇缴管理;

6、点击托收汇缴;

7、核对信息点击申报确认;

8、点击支付管理,点击支付确认。

3. 重庆地税局官网查询公众号

你的专管员未录入你们公司的开票信息,你问下专管员,他应该晓得的,我之前也出现同样的情况,专管员录入了信息就可以操作了

4. 重庆市地税局官网登陆

一、线上缴费这样操作

此次新增了线上缴费方式,是通过微信、支付宝和“渝快办”,登陆“重庆市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

具体操作如下:

1.支付宝:搜索“重庆税务”城市服务,进行授权和认证,即可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2.“渝快办”:进入“税务服务”——“居民社保费业务办理”,进行认证后即可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3.互联网:搜索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登录办理缴费。

4、“重庆税务”公众号可以直接进行缴费。

据此次开通的线上缴费渠道,还能办理本人缴费证明开具、已申报信息查询、已缴纳信息查询等业务。

二、具体怎么操作?

1.“重庆税务”公众号

在微信里搜索“重庆税务”关注其公众号,进入电子税务局中“居民社保”模块,注册登录之后,按照相关提示办理即可。

2.支付宝

在支付宝里,搜索“重庆税务”城市服务,进行授权和认证,即可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进入“重庆税务”生活服务号。

进入支付宝首页,搜索框输入“重庆税务”进行搜索——点击重庆税务。

然后点击电子税局

进入“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之后,需要进行一系列授权和认证,认证之后即可进入主界面。

进入主界面之后,可以看到“社保费业务办理”

点击进入,再选择“居民社保办理”就可以缴费了

3.“渝快办”APP

在“渝快办”里,进入“税务服务”-“居民社保费业务办理”,进行认证后即可进入业务办理模块。登陆之后就可以缴费了。

4.电子税务局网站

在互联网上,搜索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登录办理缴费。

5. 重庆市地税局门户网站

方法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管理页面,点击“*****领用”后,填写相关信息。注意,在网上申领*****有“大厅领取、邮政快递和回单柜”三种取票模式.既然都选择了网上办税,那我们就以“邮政快递”,勾选“我已阅读并了解”,麻烦快递小哥送票上门。然后选择好了领取方式之后,点击“新增”,选择申领的*****种类的数量。

6. 重庆地税局咨询电话

税务干部学校是培养税务干部技能和政策法规方面专业学校,不属于地税也不属于国税,属于***教育局系统。

7. 重庆市地税局12366官网

如果是现在2021年社保扣款失败,那就联系税务局那边拨打12366进行扣款失败的确认,正常情况下不会失败的,是不是公账金额不够,我们公司就是存少了钱,好几天没扣到,昨天存够了钱就扣成功了。

现在社保扣款都是税务局那边托收了,不归社保局管,而且社保局官网只能查到需要缴纳的总费用,不能手动扣款了

8. 重庆地税网上税务局

重庆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0号。

9. 重庆地税局官网公众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会经费征缴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35号)

第二条规定,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及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缴纳筹备金)。

第五条规定, 依据第四条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代征的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缴纳的工会经费中应拨缴上级工会部分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自开始筹建工会工作的次月起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缴纳的筹备金。

第六条规定,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计费基数为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自筹建工作开始的次月起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征筹备金,在本年度内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上级工会按规定的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返还给新建工会组织;跨年度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以前年度缴纳的工会筹备金不予返还。

第十一条规定 缴费单位拖延或不按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和工会责令缴纳,并按照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欠交金额每日5‰扣收滞纳金(按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十条规定办理的除外)。责令期满,仍拒不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及滞纳金的,工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基数无法确定的,除按规定追缴应缴纳的欠费和滞纳金外,还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

更多具体条款,请看渝地税发〔2010〕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