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改革促进高质量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改革促进高质量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丽教基〔2019〕88号提示: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丽教办〔2022〕52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单位(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丽水教育提质行动计划(2019-2022年),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小学、幼儿园,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现就深化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改革,促进高质量均衡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小学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办成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到2022年,实质性集团化办学模式成为普遍,全市组建29个学前教育集团、覆盖115所幼儿园,21个小学教育集团、覆盖100学校。

二、办学模式

可以采取委托管理式、多法人组合式、单一法人式等办学形式,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从有利于优质生成、均衡发展的角度创新办学形式。

1.委托管理式。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优质学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利。优质学校向受援学校输出品牌、委派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整体提升受援学校办学水平。

2.多法人组合式。集团内各学校都是平等的法人,通过自愿组合,建立共同章程,制订统一规划,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

3.单一法人式。由一所优质学校带几个校区(适度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实行一个法人负责制,统一管理模式。总校向各校区选派执行校长,实行“师资统配、资源共享、教学统一、考核捆绑”。

三、主要措施

1.整体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县为主,采取学校自主组合、行政主导组合等多种方式,精心设点布局,以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在同一(县、区)内或跨(县、区)建办学联合体,通过名校+弱校、名校+民校、名校+乡校等办学类型,分享先进的办学理念、成功的管理模式、有效的课程教学、优秀的教师团队等,带动相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新建学校增强自身造血机能,获得更稳健的发展。城区新增教育资源原则上要以集团化模式办学(即名校+新校),快速发展为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农村优质学校为集团龙头学校的做法,加快提升乡村、乡镇教育质量。

2.优化集团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集团校长联席会议制度、理事会制度、章程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责任制、联体评价制等,优化内部管理结构,明确发展规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建立集团运行机制。赋予教育集团更多的自主发展和内部管理权限。教育集团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建立并统一管理制度,在文化塑造、品牌创建、队伍建设、管理创新、质量提升等方面整体推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3.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在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集聚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以及社区等单位的课程资源,建设具有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配送机制,丰富学生学习经历、培养学生基础素养。全面推进大数据背景下的课堂精准教学改革,以作业改革和题库建设为突破口,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发挥信息平台在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控和素质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拓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时空,关注差异,尊重选择,优化教学环境,促进集团各学校全方位的良性互动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

4.促进骨干教师有序流动。积极稳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探索建立“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盘活集团内骨干教师资源,变骨干教师“金字塔”型为“立柱型”,防止中老年教师边缘化。健全集团内部教师资源调配制度,通过骨干教师流动(轮教)、学科基地建设、联校教研开展、特需教师配送、小学科走教等形式,逐步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建立优秀教师引领下的教研一体化的集团培训制度,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应向在集团内流动的骨干教师倾斜。对流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骨干教师加大宣传力度,使骨干教师的柔性流动成为新常态。全面落实农村教师津贴补贴制度。在核定绩效总量时,向集团内薄弱校区、农村校区适当倾斜。落实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通补助、短缺学科教师走教补助政策。

5.完善招生入学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幼儿园探索服务区招生制度,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均衡配置生源,指导集团依法依规做好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覆盖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缓解择校矛盾,促进教育公平。

6.健全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用人自主权和绩效奖励自主权。健全家长、社区参与办学的有效机制,要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家长、社区代表参与了解学区、集团办学,切实赋予家长和社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评价权,合理吸纳各方的建议和诉求,有效改进集团办学,增进家长、社区对学校的理解与支持,提升集团办学的社会影响力。

7.开展绩效评估。教育行政部门要以学校发展性水平督导评价为基本依据,制订集团化办学考核指标,重点考查优质资源增量与校际差距缩小情况以及每所学校学生进步、教师成长、学校持续发展等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学生、家长与社区老百姓满意度,作为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效的重要标尺。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集团化办学优质资源输出奖励经费。教育集团内部要建立统一的办学绩效考核标准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同时建立统一的考核奖励机制。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集团化办学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整体推进。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推进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举措和时间表、路线图,落实支持学集团化办学政策。

(二)加强投入保障。各地应设立集团化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