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住房限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住房限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建发〔2017〕154号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补充通知》(甬建发〔2017〕151号),保障货币安置被征收人或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住房限售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10月1日起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2016年7月13日起集体土地上住宅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住房限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建发〔2017〕154号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补充通知》(甬建发〔2017〕151号),保障货币安置被征收人或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现就住房限售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10月1日起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2016年7月13日起集体土地上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