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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的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81705。

(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58号,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81743。

(三)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481389。

(四)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800,联系电话:0754-85854813。

(五)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56号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联系电话:0754-88609867。

二、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将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背景


为了让纳税人知悉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派出机构的相关事项,根据税务机构改革的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