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答辩状?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
1、答辩人对于从原告处借款___元的事实予以认可并愿意对尚未归还的借款予以偿还,只是因为答辩人目前经营亏损,暂无力偿还,希望原告方能够本着互谅的原则给予一定时期的期限,以便双方能够较为妥善的处理纠纷。
2、答辩人就原告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答辩人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并非涉案借款的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人。
3、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的起诉没有真实的证据,其用于起诉的两张借条是伪造的,答辩人从未向被答辩人借过款,本案的真实情况是被答辩人利用伪造的借条,并利用工作之便偷盖公章和人名章,虚构借款事实。
4、借款纠纷答辩状范文(一) 答辩人:李XX,男,1963年7月12日生,住XXXX号。 被答辩人:吴XX,男,住广州市番禺区XXXX303房。 原告吴XX诉被告李XX、韩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为贵院受理,案号为(2013)穗天法民二初字第XXX号。
贷款合同纠纷答辩状
综合,答辩人虽然以原告的名义出具了借条,但答辩人从未和原告有过具体的借贷情节,答辩人所有的借贷行为都与被告王凯亮发生,答辩人将借款偿还被告王凯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被告王凯亮所述与事实不符。
借款到期后,答辩人已经如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索要借条时,被答辩人推脱借条找不到,说给答辩人出具一份收据即可,于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归还借款本金壹万元及利息叁百元”。
XXX年11月4日,被答辩人马兰向贵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起诉状》,要求答辩人和被告xxx返还借款67万元,答辩人收到贵院送达后,认为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根本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 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要求返还借款。
答辩人就原告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答辩人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并非涉案借款的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人。
答辩人:答辩人就与***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答辩如下:答辩人与***签订的“委派外驻陕西省、西安市驻点销售塑铝板合同书”部分条款无效。***与答辩人之间系一种劳动用人关系。
银行贷款逾期诉讼答辩状范文
1、原告主张要求的逾期后利息,答辩人认为对于逾期后的利息支付应当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更为合理合法。
2、被答辩人李某某自愿为债权人(指交行**分行)与债务人(指答辩人)因银行承兑汇票、短贷授信业务而订立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为2010年2月23日至2013年2月23日,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6300万元)。
3、在该两张借条上标称的借款时间段,答辩人并不需要资金,答辩人账上的资金是充足的,并且,答辩人的上级公司刚拨付给答辩人大额款项(有银行凭证为证),根本不需要借款,更不需要高息借款,被答辩人所诉称的借款理由是不存在的。
借款应诉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与原告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不应向原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和利息。实际情况是,答辩人与原告系朋友关系,答辩人从事***期货理财工作,原告委托答辩人为其购买***期货理财产品代为理财,答辩人从中收取佣金。
答辩人:李XX,男,1963年7月12日生,住XXXX号。被答辩人:吴XX,男,住广州市番禺区XXXX303房。原告吴XX诉被告李XX、韩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为贵院受理,案号为(2013)穗天法民二初字第XXX号。
民事答辩状【1】 答辩人:罗先兆,男,1954年4月18日生,汉族,上高县人,住上高县敖阳阳街道商院巷7号2栋2单元402室。
民间借贷答辩状
答辩人与原告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不应向原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和利息。实际情况是,答辩人与原告系朋友关系,答辩人从事***期货理财工作,原告委托答辩人为其购买***期货理财产品代为理财,答辩人从中收取佣金。
民事答辩状【1】 答辩人:罗先兆,男,1954年4月18日生,汉族,上高县人,住上高县敖阳阳街道商院巷7号2栋2单元402室。
答辩人:李XX,男,1963年7月12日生,住XXXX号。被答辩人:吴XX,男,住广州市番禺区XXXX303房。原告吴XX诉被告李XX、韩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为贵院受理,案号为(2013)穗天法民二初字第XXX号。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精选(一) 答辩人:陈某,男,19 年 月 日生,汉族,住 省 县 镇号。被答辩人:王某,女,19 年 月 日生,汉族,住 省 县 号。
民间借贷应诉答辩状范文1 xxx:本院受理原告xx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与你离婚。
借款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与原告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不应向原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和利息。实际情况是,答辩人与原告系朋友关系,答辩人从事***期货理财工作,原告委托答辩人为其购买***期货理财产品代为理财,答辩人从中收取佣金。
答辩人:李XX,男,1963年7月12日生,住XXXX号。被答辩人:吴XX,男,住广州市番禺区XXXX303房。原告吴XX诉被告李XX、韩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为贵院受理,案号为(2013)穗天法民二初字第XXX号。
民事答辩状【1】 答辩人:罗先兆,男,1954年4月18日生,汉族,上高县人,住上高县敖阳阳街道商院巷7号2栋2单元402室。
民间借贷答辩状范文一 答辩人:安XX,男,汉族,1984年8月25日,住郑州市XXX号1604室。被答辩人:卢晓沛,男,汉族,1986年12月31日生,住XXX号4号楼1202号。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本(一) 答辩人:黎XX 答辩人对上诉人陈XX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的上诉,作出答辩如下:一审法院对本案认定究竟清晰,法律相关定性精确,合用证据适当,责任确定公道,审讯措施正当。
答辩人就原告龙岩市永定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答辩人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并非涉案借款的共同借款人或保证人,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