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的介绍
清晰易读:书写应清晰、易读,避免模糊、潦草或难以辨认的字迹。使用工整的字母和正确的书写规范,保持整洁的页面布局。
日期和时间:在每次记录时,明确标注日期和时间,包括小时和分钟。这有助于确定信息的时效性,并提供对患者健康状态的时间轴。
使用缩写和符号:合理使用缩写和符号,但要避免使用过多缩写,以免引起歧义和误解。确保所使用的缩写和符号在团队中有共识和相互理解。
简明扼要:书写内容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避免冗长和累赘的描述。使用简洁的语言,表达核心信息,确保易于理解和阅读。
客观和准确:书写应客观、准确,并基于观察和测量的结果。避免主观的臆测或假设,在书写时要依据具体的观察和实际情况。
追踪记录:保持连贯性和追踪记录,将前后的观察和护理措施连接起来,形成完整的护理过程。确保记录的信息有逻辑性和一致性,展现患者的整体状况。
基本要求1. 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2. 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单。
3. 护理文书一律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
4. 护理文书一律使用***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日期用年-月-日,时间采用24小时制,具体到分钟。
5. 护理文书记录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
6. 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7.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记录的责任。
8. 实习护士、试用期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未经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应由本医疗机构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护士审阅并签名,需修改时用红色笔修改并签名。
进修护士由接受进修的医疗机构认定其工作能力后方可书写护理文
护理文书书写有基本规范
原因在于,护理文书是反映患者病情及护理情况的重要文件,为科学、规范、系统地开展护理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按照规范书写,可以有效防止漏写、错写、误读等情况的发生,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在书写护理文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基本规范:完整、准确、简明、标准、及时、清晰、可读、诚实等
同时,针对不同种类的护理文书,还应该根据其特点和要求进行规范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