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会怎么处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的种类有那些啊?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的种类有那些啊?
- 近三年有上市公司关联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事件么?求大神指教,非常着急啊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有哪些法律风险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有哪些法律风险
- 资产收购暨关联什么意思
- 发生关联交易股票会怎么变动
- 求助关联方交易税务风险
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的种类有那些啊?
还有法律风险从短期来看,有些关联交易可能帮助公司渡过难关,但这种好处只是一时的。
从长期来看,关联交易产生的经济后果对公司是不利的,将蕴含很多法律风险。
首先,过多的关联交易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使公司过分依赖关联方,尤其是大股东。
例如,有的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的主要对象都是关联方,其经营自主权受到很多限制。
而很多关联方的“输血”式重组往往只是报表重组,并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对公司没有实质性的改善。
其次,关联交易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
一方面,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提升的经营业绩大多数仅仅是账面业绩,增加的只是大量应收款项目,在未来会有产生坏账的风险;
另一方面,公司为关联方,如大股东提供担保、资金或大股东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均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
如果和大股东及关联人员进行不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引发法律风险。
最后,大量关联交易的发生会损害公司的形象,使潜在的客户群消减,如果是上市公司,则在证券市场上会引起其股价的下跌。
这些对公司的商誉等无形资产造成的损害,是难以追究责任的。
在这些关联交易产生损害后,就很难有效维护企业的利益。
二、近三年有上市公司关联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事件么?求大神指教,非常着急啊
按照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
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
(1)关联购销舞弊。
所谓关联购销舞弊,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之间的购销活动进行的舞弊。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需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
当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个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
(2)受托经营舞弊。
受托经营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我国目前缺乏受托经营法规的制度缺陷,采用托管经营的方式服务于利润操纵的目的,它是报表欺诈的一种新方法。
在实务中,上市公司往往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经营,按双方协议价收取高额回报。
这样就不仅避免了不良资产生成的亏损,还凭空获得一块利润,而这笔回报又常常是挂在往来账上的,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因此只是一种虚假的“报表利润”。
(3)资金往来舞弊。
尽管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问相互拆借资金,但仍有很多上市公司因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好的投资项目,就拆借给母公司或其它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关联方,并按约定的高额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以此虚增利润。
(4)费用分担舞弊。
所谓费用分担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
在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常常存在着关于费用支付和分摊的协议,这就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当上市公司利润不佳时,集团公司会通过种种手段,如调低上市公司费用交纳标准,代替承担上市公司各项费用,甚至退还以前年度交纳的费用等。
三、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有哪些法律风险
恐龙智库通过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服务,能够有效降低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各类风险
四、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有哪些法律风险
所谓关联交易就是有一定关系的企业或者个人之间的经济业务往来。
常见的法律风险有转移利润、利益侵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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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收购暨关联什么意思
貌似你断句断错了,这句话原句应该是“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吧。
一般而言这句话出现代表公司即将进行一种典型的关联交易型的资产重组行为,比如X上市公司从Y药业有限公司处购买某专利技术。
同时X上市公司从Z商贸有限公司手中购买Y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Y药业有限公司已成为X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之间的资产收购属于母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是企业集团内部的无形资产(商标权与专有技术权)购销业务。
这种资产收购一般是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包括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又叫做资产重组。
比如上市公司并购为其提供原材料,技术的公司,一般是能够达到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业结构,在公司内部形成完整产业链的目的。
但是这样的扩张方式对企业本身是否一定有利并不好说。
比如电子行业就存在两种明显不同的发展思路。
韩国三星,日本索尼等企业就不断采取类似并购措施,使一个产品从核心元件到外形设计全部都在本公司内完成。
而欧美的电子企业却习惯于不断剥离非主营业务,除了核心技术外,其他生产环节都外包出去。
返回到股票价格上来说,类似的资产重组行为一般会使公司经营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分散。
这样好处之一是摊薄了风险,使股票价格能够受到多个方面利好因素的影响。
缺点则是经营业务分散,在每个题材被爆炒的时候都显得有一点乏力。
而且还要考虑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
近年来A股市场一出现资产重组就让人联想到作假帐。
比如以下方式: 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为确保某一特定公司的收益水平(如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母公司往往将材料、动力等盈利能力较高的优质资产低价销售给子公司,子公司又将一些闲置资产高价卖给母公司;
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予以抵销,核算不规范。
利用虚拟资产调节利润:根据国际惯例,资产是指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列入资产负债表,严格地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
因此,所谓的虚拟资产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但由于企业缺乏承受能力而暂时挂列为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等资产科目。
利用股权投资调节利润:不少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除了借助资产重组之机,利用关联交易将不良股权投资以天价与关联公司置换股权获得“暴利”外,还利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调节利润。
六、发生关联交易股票会怎么变动
这不一定 关联交易大部分是中性的
七、求助关联方交易税务风险
风险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不守独立交易原则 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由于生产制造、销售、研发、管理、投资等不同的环节和功能彼此相对独立,带来的利润归属、承担的风险各不相同。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必须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集团内部企业的利润归属应与独立企业在类似功能风险承担情况下所获取的利润大致相符,不然将面临税务机关转让定价调查风险。
风险二:享受税收协定优惠要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非居民企业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只有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非居民才能享受到协定优惠。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如果仅是在协定国登记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而不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不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不能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风险三:忽视合同备案和同期资料准备义务 根据我国税法相关规定,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承包工程作业、劳务、贷款、技术转让、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合同备案。
如未履行备案义务,企业将面临相关行政处罚的风险。
同时,年度关联购销金额2亿元以上或者其他关联业务往来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还要按规定准备、保存、提供同期资料。
如未履行同期资料准备义务,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反避税调查、增加罚息等风险。
风险四:股息分配未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中国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通常要按照法定税率10%缴纳企业所得税。
风险五:关联企业间股权转让不按公允价值交易 近年来跨境股权重组交易活跃,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境内企业股权的情况时有发生。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如股权转让行为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要按公允价值转让;
通过特定税收安排规避股权转让收益,将面临税务机关调查调整的风险。
风险六:间接股权转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 —些上市公司错误认为,跨国间接转让我国居民企业股权无需在中国纳税。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符合—定条件的间接股权转让,中国具有税收管辖权。
需要提醒的是,跨国公司在对我国居民企业的股权间接转让之前,需要确定具体的间接股权转让行为是否存在管辖权争议,以增强税收确定性,避免事后调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