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天津重新印发公积金新政(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3)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3-天津重新印发公积金新政策文件

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3

限制提取金额和贷款次数

根据最新的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有以下几点限制。首先,满足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保障性住房,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的高限额为80万元。然而,如果天津市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则最高限额会下调至60万元。另外,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已经办理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在之前的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是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子的。只有在还清前一套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贷款额度及申请条件

根据天津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贷款的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天津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未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此外,根据购买房屋的情况,贷款最高限额也有所不同。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同时,贷款申请前需要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不良征信。

注意事项和申请要求

在申请天津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还清前,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其次,如果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可以视同连续缴存。此外,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应按规定及时支付给住房出售人,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则由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