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部署,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跨区域办税便利性,降低办税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并整合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同城通办业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办范围

(一)办税事项同城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佛山市辖区域内的税务机关通过综合性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不受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

(二)《清单》包括信息报告、*****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等5大类83个办税事项,佛山市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

二、通办地点

全市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可受理同城通办业务。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本公告所列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同城通办事项。

三、通办方式

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同城通办事项的受理及资料采集,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同城通办事项的后续管理,并负责非即办类事项的审批及审批资料采集。同城通办业务中需要使用税务机关印章的,加盖受理税务机关印章。

四、补充说明

纳税人可通过佛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fssw/fssw_index.shtml)查阅《清单》、办税服务厅详细地址和办税指南相关内容,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咨询。

本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同城通办业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同城通办业务清单

事项类别

事项名称

一、信息报告

1.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2.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4.自然人自主报告身份信息

5.扣缴义务人报告自然人身份信息

6.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7.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10.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11.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12.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13.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

14.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15.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备案

二、*****办理

16.*****领用

17.*****验(交)旧

18.*****缴销

19.代开增值税专用*****

20.代开增值税普通*****

21.存根联数据采集

22.红字增值税专用*****开具申请

23.海关缴款书核查申请

三、申报纳税

2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2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26.增值税预缴申报

27.消费税申报

28.车辆购置税申报

29.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30.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31.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32.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33.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

34.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

35.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36.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37.居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

38.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39.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40.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

41.居民其他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42.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43.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

44.房产税申报

45.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46.资源税申报

47.印花税申报

48.车船税申报

49.烟叶税申报

50.环境保护税申报

51.附加税(费)申报

52.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

53.定期定额户简易申报

54.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55.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信息报告

56.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5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5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59.石油特别收益申报

60.非税收入通用申报(不包括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6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

62.居民个人取得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3.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4.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65.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66.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67.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68.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

69.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70.申报错误更正

71.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准则)

72.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小企业会计准则)

73.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

74.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75.财务报表报送与信息采集(民间非营利组织)

四、优惠办理

76.申报享受税收减免(增值税)

77.申报享受税收减免(车辆购置税)

78.申报享受税收减免(契税)

79.税收减免备案(增值税)

80.税收减免备案(土地增值税)

81.税收减免备案(个人所得税)

五、证明办理

82.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83.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