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2001-07-26 辽财预字〔2001〕436号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税局各直属分局、省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