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湛教〔202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现将《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
  (修订)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学提供便利,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湛府规〔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践情况,修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子女是指根据《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人才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湛府规〔2020〕4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且持有有效期内《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卡》的A、B、C类人才的子女。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需求,按照本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协调有关中小学校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服务工作。各有关中小学校要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做好接收工作。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下列规定给予教育优待服务:

  (一)A、B类人才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其个人意愿和工作生活情况就近就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申报入读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C类人才子女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居住地或工作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为市直属学校的由市教育局安排。

  (三)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高中阶段学校按当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执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根据其学习情况和意愿优先安排到报读的学校就读。

  (四)高层次人才子女从市外中小学校转入我市中小学校,由用人单位向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符合条件转入市直属学校的向市教育局申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各类人才子女入读中小学校的优待政策,按照户籍学生的转学规定予以协调办理。

  (五)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由持卡人住所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到普惠性幼儿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