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房产税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房产契税2021年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正式通过,确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那么新契税法中,2021年的新规定是什么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说明:契税缴纳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交纳契税,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说明:如果没有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交纳契税的话,是无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因为现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一个必要资料就是契税的完税凭证。
二、房产契税最新消息2021征收标准
新《契税法》对于2021年的房产契税的征收标准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当然具体征收标准具体还是要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进行确定,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但是如果满足相关条件的话,还会给予免征或者减征。
1、2021年契税免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2021年契税减征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三、房产契税税率2021年上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发布,2021年房产契税税率上调的消息也是不胫而走,更是成为很多房地产企业广告营销的噱头,那么2021年房产契税税率上调是真的吗?
1、《契税法》的颁布,很多媒体宣传2021年9月1日起,契税的征税税率将会调整到3%-5%,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此次《契税法》的颁布并非直接提高契税税率,具体的税率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契税法》为依据,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情况,执行差异化税率征收。
3、与此同时,国家同样会保护刚需置业群体的合理置业需求,对刚需购房者继续实施契税减免,不会直接增加契税的征税水平。
所以《契税法》的颁布,主要是从部门条例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有利于契税的管理以及缴纳,并非是为了提高契税税率。
二、100平方房产税多少钱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您需要缴纳2%的契税,还有,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始购房房价}20%,印花税0.05%,杂税0.6%。
最主要的就是房屋价格,
三、2022年房产税新政策出台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2]
四、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税率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为:四川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
五、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北京
北京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北京2021年月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的70%,即为1624元。这个数据专门作为国有企业下岗和内退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有意思的是,2021年度天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9910元,这个数据既是北京2019年社会平均工资,也是北京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9730元,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为2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