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开发单位动迁旧房如何征收契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屋开发单位动迁旧房如何征收契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吉地税农字〔1999〕37号
®提示:根据《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2号 )规定,现行有效
®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规定,继续执行
®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