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广西地税网自然人(广西税务12366无自然人登记信息)

1. 广西税务12366无自然人登记信息

可能有以下这几个原因:

1、系统延时。社保缴纳的时候,是本月有效的,但是缴纳后,一般都要几个工作日后才能到账,有时候系统延时,就会出现公司早已缴纳了,但是网络上却搜索不到,其实这都是正常现象,可以隔段时间再去查询。

2、企业已扣费未缴纳。假如搜索社保交费纪录是官方网站的方式,如何查询也没什么问题,但查不出交费纪录,那有可能是企业早已扣薪资,但还未帮职工缴纳社保,找公司负责管理社保的工作人员问一问就了解是什么原因了。

3、已经缴纳但是未登记。也有一类状况是,企业的确早已缴纳了社保,银行流水账单都打印出来,但职工仍旧查询不到缴纳纪录,这有可能是由于沒有在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办理备案,就相当于沒有帮职工开启他自己的社保账号,这时,即使企业缴纳了,也没法搜索到。所以这里必须申请办理就业登记证。

2. 广西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个税申报

从广西税务12366入口

3. 广西自然人扣缴客户端

步骤如下:

1、打开手机上的微信,点击我的---支付

2、打开支付里的城市服务

3、进入城市服务,把自己的定位选择成自己所在的城市,比如广西。

4、再点击城市服务里的社保

5、进入打开广西医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6、输入缴费人员的身份证和姓名,进行缴费即可。

4. 广西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首先对下载的安装包进行解压缩安装,安装及使用时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

选择页面选择“2019年”。

首次安装需要先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核实无误后选择下一步。

选择报税主体(这一步很关键,选择错误会导致无法申报),正常登记户选择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的那一条进行登录,报验登记户若有多条报验登记信息,需要根据登记日期选择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登记和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种的报验登记信息,完成之后点击确定。

确认基础信息,完成之后点击下一步。

备案办税人员信息,完成之后点击下一步。

设置数据自动备份信息,完成之后点击立即体验,即可使用自然人扣缴客户端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5. 广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app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8-27 17: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为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320元的标准缴纳;国家对个人缴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三、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一)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部分城乡居民按时缴费有困难的,延迟缴费及享受待遇时间,由各市税务、医保部门另行通告。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城乡居民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自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202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缴费的,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2年度保费的,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足额缴纳2022年度保费的,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逾期参保缴费。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新生儿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农村低收入人口(含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足额缴费当月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缴费渠道

(一)线上渠道。“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线上渠道。

(二)签约扣费。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

(三)柜台缴费。金融机构柜台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四)其他代收。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代收。

五、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手机端)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移动智能终端(****)、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终端打印)。

六、其他事项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33或辖区医保部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