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问答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5-09-07 冀国税函〔2005〕302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期有部分市国税局和外商投资企业反映,在我省个别地区存在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管混乱的现象,以及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有''''混库''''征收的苗头。依据现行法规政策及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依据《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3〕76号)文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组织实施征管。这是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赋予国税机关的职责,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恪尽职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