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招生范围内未参加入学资格考试的小学毕业生; 2、 本市小学毕业生,未参加招生范围内入学资格考试; 3、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残疾学生; 4、 其他特殊情况下特别确定的小学毕业生。 特殊情况: 1、 隶属公安、检察、法院的官方工作人员,因公务转任,经审查后认定取得入学资格; 2、 国家规定的残疾学生,经学校审查,符合入学条件的; 3、 具有标准、省级、市级以上优秀成绩的学生,经审查后认定取得入学资格; 4、 具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成就的学生,经审查后认定取得入学资格; 5、 因病、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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