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拟权(票拟)

2026-06-14

1、明成祖时,设立内阁,内阁制度正式确立;内阁代皇帝批答臣僚章奏,先将拟定之辞书写于票签,附本进呈皇帝裁决,称为“票拟”。 2、明宣宗时,授予内阁大学士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 3、出自《明史·郑以伟传》:“文章奥博,而票拟非其所长。 4、” 票拟,也叫做票旨、条旨,也就是说对于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内阁学士“用小票墨书”,即把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以进呈。 5、明自英宗后 凡朝廷重要文书,由内阁拟定批答文字,以墨笔写于票签上,送请皇帝批准,称票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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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拟与拟旨有什么区别

2026-05-29

票拟,又称票旨、条旨、票本、拟票、拟旨。系指对中央、地方各衙门及臣僚呈送皇帝的章奏,内阁根据有关法规和典章律例代拟初步处理意见,以备皇帝裁决时参考。 对于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内阁学士“用小票墨书”,即把批阅建议写在纸上并贴在各奏疏的对面上以进呈。这实际上就是代拟好“御批”的稿本,供皇帝采纳 拟旨是拟定圣旨,起草 的意思。 命君拟旨。——清·梁启超《谭嗣同传》 又如:草拟(起草;初步设计);拟制(草拟制订);拟奏(起草奏章;准备奏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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