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马分肥具体理解

2026-06-11

“四马分肥”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利润分配形式的形象说法。 1953年国家规定,私营企业每年结算盈余,其利润分配依照“四马分肥”的方式,即将利润分为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其中国家税金约为百分之30,企业公积金余额为10百分之至百分之30,职工福利奖金约为百分之5至百分之15,股东红利、董事、经理、厂长的酬金约为百分之25。企业利润的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为国计民生服务。 1956年,私营企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规定...

阅读更多

四马分肥按哪四个方面进行分配的

2026-05-29

四马分肥是指对企业的利润,按照所得税、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和留给资本家的利润(包括股息和红利)等四个方面进行分配。 “四马分肥”是当时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利润分配形式的形象的说法,指企业利润分为国家征收的所得税金、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和资方的股息红利四部分。一九五六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资方的股息红利被定息代替。 1956年以前,国家规定私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全年盈余按以下四方面分配:国家税金约为30%,企业公积金约为10%~30%,职工福利奖金约为5%~15%,股东红利、董事、经理...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