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最新政策:天津市营改增纳税人办税指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营业税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办理国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一、税务登记信息确认 (一)属于地税局独管户的试点纳税人,请于2016年4月28日前携带以下资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营业税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办理国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指引如下。 一、税务登记信息确认 (一)属于地税局独管户的试点纳税人,请于2016年4月28日前携带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