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将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出租如何交增值税

2025-10-23

营改增以后,公司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土地出租给别的单位使用,如何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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