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兼营又有免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既有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既有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