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个方面掌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对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明确,那么,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规定呢?请看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解读↓ 【试点办法条款】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对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明确,那么,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规定呢?请看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解读↓ 【试点办法条款】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