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靠前章 总则 靠前条 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和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的总称。 第三条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靠前、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