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基金个人买卖价差所得税的征收方式详解

2025-10-23

财税[2015]125号分别就内地投资者、香港市场投资者购买基金互认产品时,买卖基金份额的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等税种的征收政策作出了明确安排。那么,对于内地与香港基金来说,个人买卖价差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是怎样的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对内地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的所得税等问题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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