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到1919年签订的条约及内容

2026-06-09

《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清廷原称“万年和约”,后世又称“江宁条约”、“南京条约” ,是中国近代史上靠前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签订。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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