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
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市区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可以决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城市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县(市)人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