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郭文,字文举,是河内郡轵县人。年轻时热爱自然山水,崇尚避世隐居。十三岁时,每次游历山水,往往流连忘返,十多天不回来。父母去世,服孝完毕,不结婚,离家而去,游历名山大川,经过华阴山时,观赏考察石室中的石函。洛阳陷落后,挑着担子进入吴兴余杭大辟山中无人烟的地方,把木头斜靠在大树上,上面盖上草垫子,就住在那里面,四周也没有墙壁。当时经常有猛兽作乱,进入住宅伤害人,然而郭文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个人住了十年,竟没有遭到祸患。总是着鹿皮衣服,头上包着葛布巾,不喝酒不吃肉,开垦出一土地,种点豆子和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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