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校规
靠前章 总则 靠前条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我院学生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纵使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学习的各类学生。 第二章 基本学术道德规范 第三条 全院学生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学院规定,自觉遵守下述学术道德规范: (一)在研究成果中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应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