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级的五种变化规则
1. 单音节以及少数双音节形容词或副词大致按以下规律变化: (1) 一般在形容词或副词后面直接加–er 变为比较级,加–est 变为高水平 (2) 以重读闭音节结尾,且末尾只有一个辅音字母的,则双写最后一个辅音字母,再加-er变为比较级,加 –est 变为高水平。 (3) 以“辅音字母+y”结尾的单词,则将改y为 i 再加-er变为比较级,加 –est 变为高水平。 (4) 以字母 e 结尾的单词,直接加 –r 变为比较级,加 –st 变为高水平。 2. 多音节以及某些双音节形容词或副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