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使用规范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靠前章 总则 靠前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