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26-05-3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哪些地方 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条例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一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适用,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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