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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告以事 以 的意思

“具告以事” ,即“以事具告” ,“以事”介宾短语做“告”的状语。 翻译为:把事情全部告诉。

私见张良,具告以事,欲呼张良与俱去。

译文:(项伯)私下会见张良,把项羽将发动进攻的事全都告诉了他,想叫张良跟他一同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