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语言中使用变量的要求
在C语言中,按照变量的作用域把变量分为两种: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
1.局部变量
在一个函数内部定义的变量,只在本函数内部有效,这种变量称为“局部变量”。例如:主函数与被调用函数中可以有相同的变量名,但这些变量只作用在它自己的范围内,即两个函数中的同名变量,在内存中占有不同的存储单元,是两个不同的变量。局部变量存在于以下几种形式中:
(1)在一个函数内部定义的变量是局部变量,只能在函数内部使用。
(2)在主函数内部定义的变量也是局部变量,其它函数也不能使用主函数中的变量。
(3)形式参数是局部变量。
(4)在复合语句中定义的变量是局部于复合语句的变量,只能在复合语句中使用。
(5)局部变量在函数被调用的过程中占有存储单元。
(6)不同函数中可以使用同名变量。在不同的作用域内,可以对变量重新进行定义。
2.全局变量
在函数外部定义的变量是全局变量,其作用域是变量定义位置至整个程序文件结束。使用全局变量,可增加函数间数据联系的渠道。全局变量可以将数据带入到作用域范围内的函数,也可以将数据带回到作用域范围内的其它函数。提前引用外部变量,需对外部变量进行说明,或称声明。局部变量如与外部变量同名,则在局部变量的作用域内,外部变量存在,但不可见,外部变量的作用被屏蔽。全局变量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均占用存储单元。在编程时,原则上尽量少用全局变量,能用局部变量,不用全局变量,要避免局部变量全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