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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协调员和检查员区别

两者区别如下:

一设立目的不同

1、临床检查员:又叫临床监察员,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项目的临床监查,并负责制定相关项目的临床监查实施计划。

2、临床协调员:负责产品临床方案的编写及临床试验的组织落实工作; 负责监察临床研究质量、跟踪研究进度及临床试验工作协调等。

二、岗位要求不同

1、临床检查员:临床监查员要求具有临床医学、卫生统计学、药学等专业方面的知识,具有GCP证书,具有丰富的临床试验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对外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临床协调员: 医学、护理学或药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GCP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