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相隐不为罪的消极影响
亲人之间,明知道有人犯罪,却故意帮忙隐瞒,甚至还帮助他逃过追查。
摘要:从“不可坑人害人、应该爱人助人”的正当原则看,孔孟首倡的“父子相隐”、“窃负而逃”是一种不正当的观念,不仅会在“亲亲相隐”中导致为了偏袒自家亲属的不应得私利、不惜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损人利亲”后果,而且会在“官官相护”中导致为了偏袒君主官员及其亲属的不应得私利、不惜损害普通民众正当权益的“损民利君”后果,甚至还会在“大义灭亲”中导致为了维护统治集团的**利益、不惜损害自家亲属正当权益的“损亲利君”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