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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分析:康美药业(600518)股民索赔,ST康美(600518)最新消息
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王双律师
一、索赔条件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王双律师认为,ST康美(600518):于2017年04月20日(含当天)-2018年12月28日(含当天)之间买入,并在此后因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望索赔。
王双律师认为,ST康美(600518)虚假陈述索赔案件诉讼时效至2021年07月05日结束,该日期后起诉维权法院将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康美药业(600518)已于2020年05月14日晚间公告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将正式被《行政处罚》,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准备阶段。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3年5月15日,逾期起诉将承担败诉风险。
2018年12月28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80199 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2019年8月1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119 号)。
2020年5月14日晚间,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索赔流程
证监会(局)立案调查 —— 行政处罚告知 —— 股民准备索赔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法院立案 ——审判
1、调查时间一般6个月,最短的37天(雅百特),最长二年以上。一旦被立案调查,说明已掌握违法的初步证据,被行政处罚是大概率事件。
2、处罚是法院立案的前置程序,一般在处罚告知书或决定书下达后法院才会正式立案。
3、管辖法院: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中,审判期限一审6个月以上,二审6个月以上。
4、股民索赔准备工作一般从上市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之日起就开始了,因为立案调查后的交易会对股票索赔产生很大的影响。
三、索赔管辖与受理
关于股民提起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管辖法院做了明确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区城市、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具备股民索赔诉讼的管辖权。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继续向投资者开放索赔征集报名,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办理相关索赔事宜,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公证书;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关于我们】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是一只由俞强律师带领的专业证券金融纠纷处理团队,成员律师均毕业于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安徽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学院,有着专业的法律素养,目前团队代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类案件已近百余起,涉案金额上亿元。
本团队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服务方案详细说明律师处理案件的思路结合此前的诉讼实务经验,从您的实际交易角度出发如何争取最大赔偿挽回尽可能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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