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大恒科技600288股吧(大恒科技(600288)股吧)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 结合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

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实现经营管理目标;(二)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

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三)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一)内部环境:公司治理及组织结构、

控股股东的关系、内控制度、人力资源制度;

(二)风险评估;

(三)控制活动:

全面预算管理、“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产保全、授权审批控制、

货币资金控制、投融资控制、担保控制、关联交易控制、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

理、信息披露管理、定期报告编制、独立稽查、分子公司管理;(四)信息与沟

通;(五)内部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政策风险、行业与市场风险、内幕交易

风险、内部管理风险、新产品研发及推广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有关规定和

财政部对该指引的解读,结合公司《内控手册》及公司的经营环境,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3%—5% <利润总额的3%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3% 资产总额的3%—5% <资产总额的0.5%

经营收入错报金额 ≥经营收入总额的1% 经营收入的0.5%—1% <经营收入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错报金额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的0.5%— <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的

1% 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

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

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

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

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

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

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 万元(含)以上 已 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

露造成负面影响

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

50 万元(含)——500 万元 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

一般缺陷 50 万元以下

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

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

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