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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和确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受托银行的审批和确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指导、监督等工作,并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台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多不超过4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多不超过80万元;

2、首套房贷款最多不超过总房价的80%,二套房贷款最多不超过总房价的40%;

3、(借款人公积金月缴金额+配偶公积金月缴金额)× (系数2)×(最长可贷月数)=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根据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7月5日发布的《2016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新解读》,《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16年7月1日出台,因考虑到政策调整过渡期各种实际需要,其中第十五条第四项关于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定于201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细则》最大的变化在于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的调整。新的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之和×规定倍数(15),其中职工账户月平均余额为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每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缴存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

1、放宽购买预售商品房贷款的申请时限:由原来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12个月内延至24个月内。

2、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双方贷款条件都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足6个月的,按单方缴存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确定。

3、放宽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原来的每次偿还额度不少于贷款总额的1/6减至不少于贷款总额的1/10。

4、对骗贷行为将严究责任:借款人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违法贷款,同时取消借款人及配偶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细可参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

http://www.tzgjj.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319&id=1347

台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申请条件)

1、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且当前正常缴存公积金;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在台州市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

6、借款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信用良好;

贷款期限等于法定退休年龄减去当前年龄后再延后5年,最长期限为30年。

单身可以公积金贷款么

单身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单身未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不用再开具单身证明,只需本人面签一份单身声明即可,非常简单方便。

2015年9月15日,民政部在征求教育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主要婚姻证明使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